一、当前“家庭”的历史背负
在传统观念上看,个体是家庭的细胞,家庭是社会的砖石。家庭有义务/道义,为社会与世界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体力与算力。
在当前仍算是一个传统形式的(人们通过熟识与必要的信任,进而联合以能更良好处理对外事务)的典型社会下,其组织架构的形成,必将依赖于自然人。当自然人作为社会架构的砖石(基本材料)时,人的特征也成就了当前社会形态的运行特征,及文化与制度特定性。在过去人类的文明史中,人类文明就是建立于人--家--村/镇--国--天下之上。
整体来看,在历史上的人类社会文明周期内,人类文明指数发展的速度是以持续加速的形态所表现。物质持续丰富,技术快速发展、人类活动愈加多样化、,以及对应的人类平均寿命的提高,人类平均智力水平稳步提升。这些都证明了这一点。
在未来的2054年,世界将需要经历30年的变化与洗礼,这也必将引发家庭的变化:家庭(父母+子女)全体成员的平均人数,会明显显著下降。这种趋势,不只是可历史数据上可见,也可由民众自身观察可以感受到。
2024年,中国内地人口约为14亿,家庭户数约4.5亿户,即户均人口为3.1人。也就是说,基本一个家庭(典型的父母+子女),人均只有1个子女。属于比较温和的少子化典型。
二、未来家庭的变化,与当前应为的转变
社会家庭的数量,与子单个家庭的后代数量明显减少。其最直接的影响,并不只好消息,如子女的生活质量与教育水平整体提高。其对社会更重要的影响在于其反面影响:
(a)整体人口将会持续减少。
(b)未来组成家庭的结婚率将持续走低;
(c)无论是未婚青年,还是已婚成年人,在2054年生活方式上的”选择多样化”、”社会价值的多元化“,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等,都将会直接带来社会结构与功能的变换。这很可能将会导致,未来在文化要求上,在个人需求的处理上,婚姻(在自由意志下)并不一定就是生活的必选项。也就是说,传统的婚姻可能并不一定是主流选择。
(d)随着未婚/不婚年轻人的数量增加,被视为良好美德的储蓄与投资,也会显著性的减少。这或可理解为:人们可能更关注当前生活的感觉,并不过多考虑或焦虑未来的风险。
(e)同时,人口数量以较大坡度的曲线减少,以及单个家庭成员人数的数量减少,对社会最直接的影响是:原来延续数千年的家庭单位所具有的一些(非常重要/比较重要)社会功能,如婚姻/生育、共同生活、经济互助,感情陪伴,会逐步弱化。
(f)基于上述家庭与社会的变化,原来大家习惯与接受的社会与国家的运行体制,以及人民对生活、工作、交际等社会行为的处理方式,也会缓慢偏离当前文化与制度的指向
(g)于未来,社会成员的合作、链接方式,可能不再主要以“家庭事务”/协同工作等”物质需求“类的形式展开,而可能是以”内心感觉与需求“,如“兴趣、爱好”、想法为引导核心的“半松、半紧式”的“合伙/结伴”方式的构成。前者要求是:持久与稳定;后者的特点是:灵活与随心。
(h)社会成员的核心社会价值,及其实现与追求的底座,不再是过去几千年的家庭/基因的延续,而可能是以个人的个性化价值为导向(俗称“个人价值发现/实现”):
(i)进而,社会传统的“养子防老”养老模式,于未来20-30年内将逐步瓦解。其实目前已有显示:养老机构已为大多数中高产的标配;而中/低产们,刚更倾向“回归田园”。毕竟,即使在30年后的30年前的今天,躺平已经是绝大算成年人,甚至是青少年人第一选择。更重要的是,这很可能是该人群的真诚的选择,甚至是信仰。
(j)对于未来的新一代青少年来说,于未来某时参与社会合作时,其从其他社会成员处获得经济收入的方式,很有可能会重新体现为“个体间的价值与利益互换”,也就是说,其支付方式,很可能不再是当前的”以钱为媒介“,而是类似回归原始社会的方式:个体向个体提供商品与服务;另一个体也会以其所有商品与服务,向前者支付对价。这类似于我们的前辈在其社会中,通过“以物易物、以力易力”方式,重新回归货币功能的本质。例如,甲为乙方提供房屋修缮服务,乙方(或其背后的交换方,将其对乙方的债务:可能是物,也可以服务)来偿还与购买。
(k)如果这类情况在未来30年内真实发生,这就也意味着于未来,之前标准的货币(法定货币)的支付功能,于会极大弱化。换句思维更积极、正向的话说,未来的货币将会呈多样化、个性化、实体化,可感受化等方面发展。
(l)另外,基于人于社会活动中,其所体现的:社会功能性”等方面能力,及与社会实现“更大面积接触”的意愿的下降,人体一些社会问题(或叫新变化)也会浮出水面:如心理疾病,如焦虑、抑郁、孤独、孤僻、自闭、自残等(当前对其表现的理解),以及群体性的社会性自我隔离,与遗忘等行为与现象也会出现(类似美国铁锈地带:又类似中贫穷农村的人民)。
三、接下来要讲的是“婚姻”,这是重点
这一部分,将是一个需要整个社会,以艰难之努力,努力之探索,且更重要的是,须更开放的心态、更远大的初心,更广阔的视野,以对“事实已经存在”的接受的心态,去面对与处理的的话题:
(1)婚姻,如按典型法律定义下的登记主义,则社会的结婚率将极大降低。无论是从社会稳定与管理效能的角度上看,还是论家庭结构稳定之重要性角度来看,法律承认的登记式婚姻应是值得继续维持与鼓励的。但作者不得不提示的是,任何生命体的运动本质是应是自由。
因此,婚姻的最本质内容:共同生活、互相扶助,生儿育女,当然,其中精神互慰都是必需品,也是令人喜爱与接受的。
但从人性上看,当前法律针对婚姻规定的“登记主义”规则,在一定程度上看,混淆了几个概念:
(1)登记主义,不应变成“本本主义”;
(2)合意主义,不应变成“一旦合意,终身合意”;
(3)互助义务,不应变成“强制服务”
(4)子女问题,不应绑架“婚姻问题”。
(5)人身权利,不应理解为“终身权利”
在当前婚姻制度与实实践中,虽然写明了“人性的生而自由”的“可自主性”,但于操作中,感觉似乎“打开了错误的条款“:有过多参照了“物权”稳定性的法律规则,从而对婚姻有关系,注入了过多的”家长“,甚至是”先辈们“们”期待“与”容忍“,再加上许多过度加工与处置的食材与调料后,将如爱轻柔弱,如光温暖的婚姻,套了铁索一样的门锁并赠送了一套必顺由”开锁师傅上门“才能解除的石板护杆。
而正是在这个“冷如铁的门锁、重如石板的下,导致了太多以“法”为名的恶,其不仅污染了真爱,背刺了忠诚,更吓退彵们身边的其他男男女女们。
在当前社会愈加越文明,人性束缚愈加越解放,且未来人口持续减少、家庭功能逐步外挂等实现变化下,作者认为:适当、逐步、理性松绑法律制度对婚姻的束缚,尤其是近向年讨论热度较高离婚制度,修改甚至结束当前这种:要不书面协定,要不法院判定,要不以脚/以血/泪投票的这种(严重违背社会婚姻初心与初衷)的现实困境。
个人建议:对于已缔结婚姻,但未育有子女,或未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可考虑以下方案:
(1)【任一方可单向向相关机构书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2)【双方180天婚姻关系冻结期:婚姻关系内权利/义务中止/暂停】包括+
(3)【于之后,申请离婚一方超过180天”提议一方未撤销申请“】,或另一方以其行为及或其方式严重或实质性损害申请人合法利益的;
(4)则:申请离婚一方的离婚申请即时生效”,书面文书可另外制作,但不影响双方有权以合格行为实质终止婚姻关系。
(5)对于双方涉及的(非人身性权利义务外的)财产等方面的后续处理,可继续参照当前《婚姻法》等相关规则与实践惯例执行。且如就该部分有争议的,可另外诉至法院。
在此机制下下,既可体现婚姻“意合性身份权缔结的良好本意,同时也能保持必要时间段内,双方婚姻其对于社会影响的稳定性,第三,从机制上持,能良良好维护了婚姻关系“能结。也能离“的双向性开放性,从而使得本基于意思表示而缔结的法律关系,即非客观血缘上的拟制的婚姻关系,回归其基础功能与社会本质。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如前文所言,传统家庭及机能正在逐步调整、稀释的历史背景下,苛求婚姻机制坚守、承载过多的社会职能,或将在其他方面增添更多社会成本与社会问题。适当考虑与逐步推进婚姻制度的改良,其不仅能避免与减少家庭内恶性事件的发生,也能良好纠正“铁笼”婚姻对社会正面效应的减损。
而这一切正能更好的体现对人的尊重,也符合对法律本意的界定,其也是将更符合婚姻合意性”的本义:婚姻的本质是缔结幸福,通过互助成就对方做到1+1>2,而不是束缚对方的1-1。
从未来30年的家庭/婚姻变化,看当前的婚姻制度
作者:陈德志来源:百律

一、当前“家庭”的历史背负 在传统观念上看,个体是家庭的细胞,家庭是社会的砖石。家庭有义务/道义,为社会与世界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体力与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