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丁义珍的“红色通缉令”到底牛不牛B?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人民的名义》第18集,汉东警方、检方终于查到丁义珍在美国的藏匿处,并立即派人到了美国。可惜一行人到了美国后,被告知丁义珍又先获得消息再次潜逃了。

《人民的名义》第18集,汉东警方、检方终于查到丁义珍在美国的藏匿处,并立即派人到了美国。可惜一行人到了美国后,被告知丁义珍又先获得消息再次潜逃了。
更加让观众泄气的是,汉东省常驻美国的联络人还提醒周正,不要轻举妄动,可能被美国驱逐。而且在剧中威风八面的“红色通缉令”在美国竟然是无效的。
“excuse me?”你是在逗我吗?从第二集就出现并感觉吊炸天的“红色通缉令”,到现在告诉我然并卵?那这个“红色通缉令”到底顶不顶用?
今天歆爷就跟大家讲讲“红色通缉令”。
介绍“红色通缉令”前,必须先介绍一下发出这个通缉令的组织——“国际刑警组织”。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简称国际刑警组织(ICPO)。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被纳粹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挪威、瑞典等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并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目前,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为190个(注意:此处是成员,而不是成员国),是除了联合国之外的世界第二大国际性组织。不过别看组织这么强大,但是却是非政府组织,也就是说——只是跨国协调、信息通报的作用。(宝宝心里苦)
在国际刑警组织内部有七种颜色的通缉令,分为红、蓝、黄、绿、黑、白、紫七色(有点葫芦娃的赶脚~),具体分别是:
➤红色通缉令
国际逮捕通告:在请求引渡的前提下逮捕逃犯。
➤蓝色通缉令
国际情报参照通告:要求得到国际罪犯的所在地、身份、犯罪经过等有关情报。
➤黄色通缉令
国际行踪不明者通告:要求得到行踪不明者和无自救能力者等的相关情报。
➤绿色通缉令
国际防范通告:国际刑警通报国际惯犯,敦促各国搜查机关注意。
➤黑色通缉令
国际身份不明死者通告:通报在国内发现的身份不明死者并提供身份参照。
➤白色通缉令
国际赃物通告:委托调查被盗美术品、文化物品以及国宝、古董等。
➤紫色通缉令
国际特殊犯罪手法通告:通报特殊的犯罪案件和手法,提醒各国搜查机关的注意。
而美国“911”恐怖袭击后,国际刑警组织又增加了第八种橙色通缉令,针对恐怖活动、恐怖袭击的通缉令。
作为国际刑警组织最高级别的通缉令——“红色通缉令”,它的发出是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的。
一般要求对涉嫌经济犯罪、腐败犯罪的人已经在案发国立案并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才可以发布“红色通缉令”。对于正在调查中、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嫌疑分子,国际刑警组织是拒绝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因此,不是所有的外逃官员都可以成为“红色通缉令”的被通缉人。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可以再续,反复发布,直到被通缉者被抓住为止。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
虽然发出条件严格,但实际上“红色通缉令”在主权国家并无任何法律效力,它仅仅起到一种犯罪人信息的通报和公告的作用。潜逃的目的国家如何处理被通缉人还是需要依据目的国本国的法律来进行。
目前,各国司法机关基本上不会直接根据“红色通缉令”实施缉捕,而是会按照本国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若两国之间存在双边条约的话,则案发国可以向潜逃目的国发出具体的请求,而由潜逃目的国决定是否对潜逃犯罪分子采取强制措施,且这种强制措施必须由潜逃目的国司法部门执行,案发国不能直接行动。
例如,美国收到“红色通缉令”,通常不会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在我国,可由公安部决定是否对在“红色通缉令”上的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直接抓捕的主要因素是看此人是否有被引渡的可能,如果有,一般就会采取强制措施。
最后我们来看看"红色通缉令"到底长啥样?

“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
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其实,虽然“红色通缉令”在各国法律体系存在差异,法律地位不尽相同,但是红色通报已经成为引渡、驱逐境外逃犯的必备法律文书,其法律地位不断提高,成为普遍接受的一种认证文书和行动依据。
2015年4月22日,我国实施了“天网”行动,对外公布了100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的信息。而由于有“红色通缉令”的存在,外逃的贪腐人员确实如惊弓之鸟,到处东躲西藏,不敢见人。
就像剧中的丁义珍一样,从高高在上的副市长,变成了扫厕所、倒垃圾的穷老头。所以,“红色通缉令”还是目前打击外逃贪腐人员的最有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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