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看《西虹市首富》之一——王多鱼无法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二爷的遗产

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这些天,开心麻花团队的全新力作《西虹市首富》正在各大影院热映。

这些天,开心麻花团队的全新力作《西虹市首富》正在各大影院热映。影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混迹于丙级业余足球队的守门员王多鱼(沈腾 饰)因比赛失利而被开除离队,正处于人生低谷的他却接受了神秘台湾财团“一个月花光十亿资金”的挑战:王多鱼有机会继承与其家族几十年都没有联系的生活在台湾的二爷(李立群 饰)留下的300亿元巨额遗产,但前提条件是他必须在30天内合法地花光10亿元,且不能以赠与、赎金等方式花费;如果王多鱼无法按照约定完成“十亿之约”,则失去继承资格,巨额遗产归基金管理人所有。这种喜剧式的剧情看似荒诞,却影射了人们对人性的思考:如何正确理财?金钱是否真的能给人们带来快乐?当金钱与人性价值发生矛盾时,应该如何抉择……
作为法律人,笔者看过这部电影后,除了思考电影引出的上述关于人性的话题外,还思索着:主人公王多鱼是否真的有资格继承二爷的巨额遗产?他与二爷的“十亿之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本文中,笔者简要谈谈该电影中涉及到的有关继承的法律话题。
判断王多鱼是否有资格继承二爷的巨额遗产应当适用哪个法域的法律?
要分析该电影中涉及到的与继承相关的法律关系,首先要解决的是法律适用的问题。电影里,王多鱼是大陆居民,但他二爷却是台湾居民。这就涉及到国际私法探讨的议题:考虑一个大陆居民是否有资格继承一个台湾居民的遗产,不能简单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台湾,却与大陆有着不同的法律体系(香港、澳门亦为如此);也就是说,台湾和大陆属于不同的法域。当两个发生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处在不同的法域时,必须找到适格的准据法,即找到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来调整不同法域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参照适用上述法律规定:(1)王多鱼欲继承二爷的动产,则应适用台湾的法律,因为二爷是台湾居民,生活在台湾。(2)王多鱼欲继承二爷的不动产,则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即如果二爷有不动产在大陆,则王多鱼在继承该部分不动产时适用我国的法律;如果二爷有不动产在台湾,则王多鱼在继承该部分不动产时适用台湾的法律;如果二爷有不动产在第三方法域,则王多鱼在继承该部分不动产时适用第三方法域的法律。
王多鱼是否有资格继承二爷的巨额遗产?
为了方便讨论,假设二爷的所有不动产都不在第三方法域,这样就无需考虑适用第三方法域的法律了。
(1)王多鱼欲继承二爷的动产,应适用台湾的法律。
《台湾民法典》第1138条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顺序定之:一、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孙子女……);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
显然,王多鱼依据该规定,无权继承二爷的动产。
(2)王多鱼欲继承二爷在大陆的不动产,应适用大陆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爷没有子女,其配偶、父母均不在人世。故而,没有第一顺位的人继承二爷的遗产,此时应该考虑第二顺位;二爷的兄弟姐妹(王多鱼的爷爷是二爷的哥哥)、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早已不在人世。显然,王多鱼按照大陆的法律,无法继承二爷在大陆的不动产,其不动产将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之规定来处理。
(3)王多鱼欲继承二爷在台湾的不动产,应适用台湾的法律。
依据前述《台湾民法典》第1138条之规定,王多鱼无权继承二爷在台湾的不动产。
综上所述,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无论依据的是《台湾民法典》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王多鱼都无法继承他二爷在大陆或者台湾的巨额遗产。但是,这是否意味着,王多鱼就无法获得他二爷留给他的巨额遗产了呢?王多鱼与二爷的“十亿之约”,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实质上属于继承吗?且看本公众号后续推出的《法律人看<西虹市首富>之二——王多鱼与二爷的“亿元之约”实质上是附义务的遗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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