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就地过年”成为政府推荐选择的过年方式,如何做好外地员工就地过年的服务工作、稳定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需要考虑的问题。
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希望“用心留人、用岗留人、用薪留人、用情留人”,从单位角度当然也希望这样,不少政府出台为就地过年人员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也是对大家不能回家过年的一种“补偿”,理性的分析与过年回家的冲动总是一种矛盾,面对外地员工在工作地就地过年的特殊情形,如何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应对一个不一样的春节呢?
一、做好宣传工作并配合制度保障
虽然新闻等各种媒体已经在进行各种宣传,但公司需要结合自身情况以各种方式与员工沟通,争取获得员工的理解和配合。
公司可根据国家和所在地区的政策,细化关于“就地过年”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相关防疫指南要求,引导员工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
(2)认真细致的做好员工信息统计,按日整理汇报。企业有义务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
(3)明确规定“就地过年”期间,工作和休息时间、工资支付标准;
(4)完善员工春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制度;
(5)有需要的企业还可以发挥“共享用工”平台的作用,帮助外地员工对接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
(6)组织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
以上关于特殊时期的休息休假、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的制度内容可经民主程序制定和有效送达员工,可以作为企业劳动纪律的一部分,员工应当遵守。
二、积极寻求工会组织的协调与帮助
如有工会组织的,公司可通过工会组织与外地员工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遇、灵活用工方式等,稳定就业岗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地员工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
公司和工会可以将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形成协商会议纪要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内部OA、微信群组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经企业与企业工会双方确认,并向全体职工公示获得认可后,共同遵照执行。同时,应做好相应凭证保存或记录。不仅如此,工会也可以开展多种慰问方式,让员工暖心过年。
三、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和保障员工薪酬,支付加班费
对于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企业,在保障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于员工协定春节期间错峰放假、弹性休假等计划,落实职工合法权益。
如果企业确有需要,安排“就地过年”的外地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工作的,需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合理安排加班时间。同时,对于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外地务工人员工作的情形,需要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期间的法定假日为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企业如果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工资300%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春节放假的其他假日(农历二十九、初四、初五、初六、初七),企业如果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安排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200%的支付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
四、提供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
企业可以围绕春节传统风俗习惯和职工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确保外地员工吃上可口的年夜饭、为他们向远在家乡的亲人们送上一份祝福提供方便,提供适合的、富有节日特色的文化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活动。虽然是不一样的春节,却也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结语:
疫情下的这个春节,从企业角度,我们需要落实防疫政策,从员工关怀角度,我们又需要理解员工回家的急迫心情。公司需要对防疫政策的宣传、落地负责,公司还需要保障留守工作岗位的员工合法权益,包括休息权、获得加班费的权利。如果公司因此需要进行休假、薪资等方面调整时,还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最重要的,公司需要采取各种方式让员工“暖心过年”,更要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新冠疫情下的春节:谈谈特殊情形下企业用工的应对政策与合规要点
作者:程阳 余燕 黄佳来源:兰台律师事务所

春节临近,“就地过年”成为政府推荐选择的过年方式,如何做好外地员工就地过年的服务工作、稳定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