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书贵?我卖便宜的也有错?”法官:“盗版的危害超出你所想!”今天【法官说法】专栏,说说关于盗版书的那些事。
事情是这样的
销售盗版图书,背后的法律责任可不小。法官来细细说
法官:销售盗版图书可能会侵犯多个权利人的多种权利,会面临不同权利人的索赔。
实体图书中同时承载了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和出版社的出版权。
销售盗版图书,必定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其作品的权利,同时还可能侵犯出版社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著作权人和专有出版权人都有权要求盗版图书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别觉得销售盗版书籍大不了就是赔钱,如果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数量达到量刑标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这件案件里,老张还得感谢出版社及时制止了他的违法行为,才没有酿成大错。
法官寄语
销售廉价盗版图书看似为消费者带来实惠,实则造成诸多危害:
攫取了作者辛苦创作而来的劳动成果。著作权人在盗版图书销售中一分未得,盗版销售者却赚得盆满钵满。
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错字漏字、残篇缺段影响作品质量,廉价的纸张和印刷降低阅读体验,劣质的油墨可能重金属含量超标,甚至可能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挤压优质正版图书的生存空间。作者辛苦创作,却因为盗版猖獗收益微薄,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长此以往,会严重削弱原创者的创作热情,好的作品会越来越少,不利于文学艺术的蓬勃发展。
三招远离盗版陷阱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找茬”,而是守护诚信经营的底线。
验身份:检查版权页ISBN与封底条码是否一致;
看价格:低于官方定价5折的“新书”慎买;
查渠道:认准出版社官网、旗舰店授权编号。
书店卖盗版字典?法官讲关于盗版书的那些事
作者: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源: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版书贵?我卖便宜的也有错?”法官:“盗版的危害超出你所想!”今天【法官说法】专栏,说说关于盗版书的那些事。 事情是这样的 销售盗版图书,背后的法律责任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