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原告刘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经济补偿金等问题。
案号:(2024)渝0120民初2866号
案件事实:2023年4月18日,原告刘某入职某健身俱乐部,从事前台兼销售工作。但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原告购买社会保险。
2023年10月19日,个体经营者王某与被告徐某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将健身俱乐部的经营权转让给徐某。
2023年12月19日,原告向健身俱乐部寄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与俱乐部的劳动关系。
2024年2月21日,原告就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失业保险争议由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4年3月12日,该仲裁委员以健身俱乐部在2024年1月26日注销为由作出了仲裁决定,撤销了本案。
2024年4月8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
法院认为,原告与健身俱乐部的劳动关系自2023年12月19日解除,被告应当支付拖欠原告的2023年12月的已出勤部分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
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自由离职,法律不追究其责任。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多多少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条款约定,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在于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稳定的重要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存在,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防止出现劳动争议情况,规范了双方行为,减少纠纷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劳动合同是经法律许可的,一旦发生争议 ,双方可以依法维权。
浅析 劳动合同的社会影响
作者: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来源: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一则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原告刘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经济补偿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