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加快转型,信托回归服务本源

来源:FO埃孚欧视野

文章摘要
2022年5月18日,中国信托业年会提出要推动信托行业的转型并促进其健康发展。

2022年5月18日,中国信托业年会提出要推动信托行业的转型并促进其健康发展。6月23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2022年1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信托资产总额已达到20.16万亿元。事务管理类、投资类和融资类的信托规模及占比变化表明,信托行业正在符合监管导向下,持续优化行业结构,让信托业回归服务本质,满足运用信托机制管理涉众性社会资金的广泛市场需求,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自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对于服务信托的概念有了明确的界定,但并未对服务信托具体的业务边界予以明确。因此,在当前资管新规正式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如何合规开展服务信托业务将成为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服务信托的定义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九条对于服务信托的定义如下:“服务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运用其在账户管理、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和服务能力,为委托人提供除资产管理服务以外的资产流转,资金结算,财产监督、保障、传承、分配等受托服务的信托业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监管部门对于服务信托的概念有了明确的界定,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服务信托所具备的功能广于资产管理服务,虽然服务信托有可能会保留资产管理的功能,但其未来的发展态势将立足于服务本质,而让投资相对于服务处于一个从属地位。但目前该条款只是在立法前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初稿,在未形成法律或者法规、规章之前,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仅具有参考意义。
二、服务信托的实践
自资管新规颁布以来,虽然监管部门还未明确服务信托具体的业务边界定义,但全国人大代表、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称,服务信托空间巨大,前景广阔,信托业可以发挥其主导作用。实践中部分信托公司已然开始落实各类服务信托业务以满足运用信托机制管理涉众性社会资金的广大社会需求。
(一)物业服务信托
2021年10月,中航信托与成都市香城丽园小区、香江岸小区、福珠苑小区业委会以及成都益民源、成都诚智物业、成都智乐物业签订合同,由物业公司和信托公司作为双委托人,由信托公司管理物业资金,发挥了信托的服务本质,让物业公司回归管家角色,实现风险隔离。
(二)小众服务信托
2021年3月,光大信托设立国内首单身心障碍者服务信托,关切身心障碍者家属,运用信托制度优势为受益人提供账户独立和财产保值增值的信托服务,使信托业回归服务本源,助力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2021年4月,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内首单以CCER为基础资产的碳中和服务信托——“中海蔚蓝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运用信托机制管理碳资产管理业务的一大创举,有利于信托公司发挥服务的本质作用。
(三)破产服务信托
2021年7月,北大方正集团司法重整计划正式获批,通过平安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创设国内首单“出售式重整+他益财产权信托”,以信托方式处理不良资产取代以往法院的司法程序,可有效以时间换价值,更好保护债权人受偿的权益,充分发挥信托风险隔离的制度优势。
(四)预收款服务信托
2021年10月,国联信托设立业内首单教育培训资金监管的服务信托——“国联信托·教育培训资金管理0号服务信托计划”,运用信托机制监管教育培训预付款资金,使信托回归服务本源,确保预付款资金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台湾地区的服务信托经过多年的发展,对于预收款服务信托的立法较为完善,业务模式的开展已经非常清晰。未来监管部门在立法和实践中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以规范信托公司预收款服务信托业务。
三、服务信托未来的发展态势
2022年中国信托业年会认为,当前信托市场需求旺盛,未来信托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上述部分信托公司对于国内服务信托的实践都为未来监管部门规范信托公司开展服务信托业务提供了相当宝贵的实务经验。
未来,服务信托将成为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前沿阵地。为规范信托公司开展服务信托业务,增强服务信托制度的实务操作性,相关部门应尽快推进信托法的修订,对服务信托具体的业务边界予以明确。让信托业回归服务本质,这不仅有利于维护信托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更是将服务信托业务真正于社会层面落地,为信托公司合规开展服务信托业务提供了法律基础,激发人民群众运用信托机制管理涉众性社会资金的主动性,进一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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