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来源:乾坤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员工手册系用人单位规范员工行为的“根本大法”,也是用人单位管理员工、对员工违纪行为作出处理的重要依据。

员工手册系用人单位规范员工行为的“根本大法”,也是用人单位管理员工、对员工违纪行为作出处理的重要依据。但对于广大用人单位来说,在是否需要制定员工手册、如何合法合规地制定员工手册等方面长期存在着较多的认知误区,导致用人单位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因缺乏员工手册作为依据、或员工手册内容不合法而使用人单位处于“无法可依”的窘境,为用人单位埋下大量劳动争议隐患。
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员工手册中可以规定在何种情形下员工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约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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