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托业务蓬勃发展,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21.6万亿元。“一法两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作为信托业务的纲领性文件,最后一次颁布修订时间还早在2007年。
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信托行业的发展变化,实现我国金融大监管的目标,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发展,《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终于出台。
01《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概述
《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共5章30条,从“资金信托业务定义和管理原则、信托公司的受托职责和经营规则、信托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资金信托相关监管安排、相关用语的含义”几个方面对资金信托业务核心要点予以明确规范和界定。
其中,新增非标投资比例限制,放开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购业务,坚持私募定位,对资金信托销售提出更严格要求的同时为第三方非金融机构代销留出空间,加强投资集中度管理,有条件放开关联交易的同时限制关联交易比例,明确服务信托定义……亮点迭出,旨在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实现资管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和有序竞争。
02 《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意义
对于《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业界众说纷纭,也出现持悲观态度的观点和分析,私募性质的确定、非标比例的限制、集中度的限制等无疑都将在一定程度上从资金端、资产端压缩目前的资金信托业务规模。
但我们坚信,《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必将加速信托公司的转型。信托公司作为一家拥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只要密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客户需求,在夯实非标投资优势的同时,回归本源,结合自身优势,多方位尝试服务信托、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消费金融等新领域,就一定能探索出全新的业务模式,不断扩大展业空间。
03 结语
植德结构化融资法律工作组深耕于信托领域多年,就《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我们也迅速组织全员学习、研讨,并结合多年信托业务实践经验,对《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进行逐条解读,供各位信托从业者交流探讨。
04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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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逐条解读
作者:龙海涛 吴旸 李凯伦 邓伟方来源: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信托业务蓬勃发展,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21.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