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亿债权遇拍卖危机 倾心调解化执行难题

来源:天津三中院

文章摘要
近日,三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调解工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庭前高效调解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6亿元的借款合同案件。

近日,三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调解工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庭前高效调解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6亿元的借款合同案件。
案情介绍
天津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天津某企业借款,后经双方清理对账,签署协议书明确债权金额、还款期限及计息方式。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天津某公司久拖不付,天津某企业多次催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其清偿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8.6亿余元,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法院审理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民一庭高度重视,虽经合议庭审查案件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当事人争议不大,但是对当事人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后,发现本案之外,天津某公司作为债务人在不同法院存在多起诉讼正陆续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8.6亿款项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影响经营存续的大事,法院保全效果直接决定到债权人最终能否拿到钱、能拿到多少钱这个关键问题。时间紧迫,承办法官立即着手审核保全申请材料,立即发出保全裁定并第一时间转交执行局。在审执两部门通力协作下,成功冻结了天津某公司在案外人处持有的价值数十亿的股权,消除了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危险,极大提高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危机化解


“对方的股权已经被其他法院拍卖了,请帮我追加保全!”
天津某企业在电话里焦急喊话。在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所保全财产已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其中首封法院已于日前将相关股权拍卖处置完毕。此时,一边是亟待分配的拍卖款,一边是悬而未决的8亿债权。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仍按常规流程审理,增加了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又会延误债权人就拍卖款及时申报权利。于是,在全面了解双方意见、寻求各方利益平衡后,承办法官先后多次联系首封处置法院了解拍卖后续事宜,数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明拍卖款的现状及本案处理结果的时效性对于债权人向首封法院申报权利的重要意义。最终,双方被法官善意文明司法的态度与行为所打动,于开庭前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当日法院出具调解书,案件快速进入执行阶段,妥善化解了保全财产面临的拍卖危机,做出了审执无缝衔接的“最优解”。
下一步,三中院将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完善、创新方法,增强审判执行衔接合力,以公正高效便捷的审判格局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做细做实为群众服务,以优质审理参与社会治理,以“如我在诉”“只见公仆”的服务理念,让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更好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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