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6日,里约狂欢节般的开幕式上奥运圣火被熊熊燃起,作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笔者除了被这无比的热情所包围,还被眼花缭乱的赞助品牌所吸引。除了传统的Adidas、Nike等国际运动品牌外,此次的奥运会赞助商出现了更加多元化趋势,例如Emporio Armani、Lacoste、H&M、C&A、Christian Louboutin、普利司通轮胎、陶氏化学、思科等。
我们的国家队则是由安踏、恒源祥分别赞助领奖服和开闭幕式礼仪套装。
中国的运动品牌匹克、361度在本次奥运会上分别赞助了新西兰、尼日利亚、埃及、希腊、南非等数十支国家队。361度还成为了里约奥运会的官方供应商,提供本届奥运会、残奥会、测试赛的志愿者、技术人员以及火炬接力手服装。
事实上,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激烈堪比赛场,把奥运融入到营销中确能在当下添一把火,“选手们”却容易忽视其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事实上,我国一直对奥运标志施以强有力的保护,早在1998年,中国奥委会诉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维权第一案中,被告因在其产品的包装袋上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北京市一中院判决赔偿500万元。
2001年10月26日,北京市政府便颁布了《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2002年,国务院陆续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2008年奥运会期间,我国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5858件,案值3484万元,罚款2976万元。
根据上述条例以及中国奥委会相关声明,我们在此谈谈企业在市场营销中运用奥运元素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范围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包括如“奥林匹克周期 (OLYMPIAD) ”、“里约 2016”、“奥运”、“奥运会”中外字样、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等;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二、以商业目的或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形式
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用于服务项目中;
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利用奥运会倒计时、奖牌榜、特约报道,为奥运会参赛选手加油、助威,在广告等商业宣传中使用奥运会形象景观元素和数据信息,开发并推销“奥运版”产品,赠送奥运会入场券、提供奥运会观赛、收视指南等。
三、奥林匹克标志的授权形式
上述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即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未经许可进行使用的,侵权人可能面临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或5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被许可使用人只得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并依据《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在使用时标明使用许可备案号,否则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下罚款。
聊过了遥远的里约,我们再来说说家门口即将迎来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北京冬奥组委已经对外发布了冬奥会申办标志,并就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设计方案发出了全球征集邀请。这些标志正好都属于我们前文所讨论的奥运标志范畴。根据冬奥组委公告,未经许可以北京冬奥组委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名义进行的赞助征集、广告宣传等活动均属非法,北京冬奥组委均不予认可,更不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的责任。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用于新闻报道等非商业目的时,必须与商业行为做出明显区别,并事先就使用方式等具体内容取得北京冬奥组委许可。
最后,希望本文能为各企业提供一点参考,合法借助奥运之帆在市场上乘风破浪,预祝我们的健儿们在奥运赛场上佳绩不断,气贯长虹!
参考阅读(奥运标志相关案例):
2016年3月,北京某收藏品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北京—张家口联合申办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等涉奥商品,被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8.286万元,并处罚款234.858万元。
2010年廉江某体育用品公司因在门面擅自张贴“五环体育”图案及文字,被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2008年某出版社在其官方网站上打出“奥运加油,中国加油”的标语,被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责令停止侵权并处以一万元罚款,该出版社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维持了海淀工商的处罚决定。
2008年北京酒楼打出了“迎奥运创新低九元菜大酬宾”的标语,被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处以3万元罚款,该酒楼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处罚决定。
点燃奥运热情,保护奥运标志 ——“奥运营销”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作者:李婕来源:万慧达知识产权

2016年8月6日,里约狂欢节般的开幕式上奥运圣火被熊熊燃起,作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笔者除了被这无比的热情所包围,还被眼花缭乱的赞助品牌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