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崔永元曝光影视明星“阴阳合同”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国税总局及地方税务部门已介入调查。6月5日,崔永元在接受凤凰网财经采访时表示,“范冰冰现在不用面对我,面对税务局就行了”
其实阴阳合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也并不陌生,最常使用阴阳合同的情形就是房屋买卖交易。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常常是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下面我们从几个问题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交易中的阴阳合同~
Q1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屋交易中,买家为了多贷款少缴税,与卖方签订阴阳合同,先提交一份高价的网签合同到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等同贷书出来之后,就把之前的网签合同撤销,再提交一份低价格的网签合同交税。这种方式看起来天衣无缝,其实存在多重法律风险。
Q2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 合同无效的风险
1.阳合同的效力
首先,阳合同表示的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因此,阳合同并不构成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自始无效。因此,如果通过阳合同是逃避法定义务的工具,则不受法律保护。
2.阴合同的效力
阴合同往往表达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内容合法的情况下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阴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阴阳合同均是存在“瑕疵”的合同,阳合同可能因为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被认定无效,而阴合同可能因为逃避纳税义务或者获取高额贷款而无效。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阴阳合同也并不必然全部无效。因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所签订“阳合同”的行为不能与“阴合同”割裂开来,应当统一于房屋交易的合同主要目的之下,“阳合同”与“阴合同”关于产权变动的约定是一致的,成立且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阳合同”这一部分内容而言应当是有效的;“阳合同”的价格条款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逃避税费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应属无效,即“阳合同”价格条款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余条款内容有效。因此,阴阳合同并不能成为交易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挡箭牌。
(二) 买家依据低价的合同来履行付款义务
买家希望按照低价的合同来履行付款义务,合同双方如果为此对簿公堂,需要付出很大的诉讼成本。审判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卖家往往不惜代价将另一份高价合同曝光,而当高价合同在审判过程中确认属实时,法院会建议税务部门对房产交易中纳税人少缴的税款予以追缴,并按照税收征管的有关法律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处理,实在是得不偿失。
(三) 虚假高价合同骗取贷款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如果银行在审查贷款申请的时候发现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形,不仅会直接拒贷,并且会影响到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即使通过虚假的高价合同成功获贷了,一旦被银行查出,贷款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者收回贷款,如果借款人无法还款,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上贷款黑名单,今后将不再可能获得贷款。
(四)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风险
1.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依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契税的征收应首先以房产买卖的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为了减少应纳税款,采取“阴阳合同”的形式虚构成交价格,致使税务部门以虚假的成交价计收了契税,出卖人与买受人的此行为系违法行为,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
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果合同双方在五年内没有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为避税而签订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售房合同,很容易使买卖双方陷入矛盾纠纷,合同归于无效,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可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出台规定,对于低价签约的售房行为房管部门不予过户,加强网签备案监管,因此,房屋交易双方切勿怀有侥幸心理,法律空子钻不得,一不小心很可能就栽跟头了!
阴阳合同 小聪明大风险
作者:杨雅淋来源:大成杨文龙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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