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著名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作家。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科院南亚研究所所长。1911年8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并入临清市)。1930年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1934年毕业后在山东省立济南高中任国文教师。1935年秋进人德国格廷根大学学习赞文、巴利文、吐火罗文等印度古代语言。194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并应聘留校任教。1946年回国,任北京大学东语系教授、系主任(至1983年);1978年开始兼任北京大学副校长,至1984年离职。季羡林曾长期致力于梵文文学的研究和翻译,翻译了印度著名大史诗《罗摩衍那》。此外,还创作许多散文作品,结集的有《天竺心影》、《朗润集》以及《季羡林散文集》等。
2009年7月11日上午8时50分,季羡林先生因突发心脏病在北京301医院辞世,享年98岁。季老突然离世,并没有留下遗嘱,遗产纠纷扑朔迷离。始于2008年的季羡林遗产纠纷,没有因为季老在2009年的离去平息下来。 “假画门”、“遗产门”、“乌龟门”,再到2009年底的“盗窃门”,频出波澜,再造罗生门。诸多复杂继承纠纷主要围绕季老的藏品与各争议方持有的协议书与委托书展开。季老藏品估值过亿,包揽明清字画史,几乎可以印制一部中国明清字画史的精品图录。
季羡林先生作为“国学大师”、“东方学大师”、“国宝级学术元老”,他的遗产不仅具有极高的文化研究价值,作为艺术品估价亦超过亿元。然而,季老作为象征意义的文化标杆,生前乃至身后却与“假画门”、“隔绝门”、“乌龟门”、“被盗门”紧紧联系在一起,令人唏嘘不已。有人认为,季老在生命的最后一年中承受了修改遗嘱的巨大压力,这对他的身体健康状况造成了不利影响。季羡林先生在人世间最后的时光中,是否以真实的意思表示修改了遗嘱,已经成为一个未解之谜。季老未能妥善解决遗嘱问题,使儿子季承与其学生、生活秘书甚至北大反目,生者不和,死者不安,足以令当今富豪警醒。
季羡林少年时代,父亲和母亲都留在故乡官庄,季羡林住在叔父家里。叔父与婶母把季羡林当作亲生儿子来抚养。季羡林18岁时,受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妻子彭德华结为连理,育有女儿季婉如,女儿诞外孙何巍,儿子季承,育有孙子季泓、季宏德,孙女季清。季羡林父母、叔父、叔母、妻子、女儿均已先于季羡林辞世。
“假画门”、“乌龟门”与“隔绝门”
待分配的遗产范围包括在季羡林去世时所保留的一切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季羡林弟子钱文忠将季老的藏品和财产分作五个部分:首先为收藏字画,如白石老人作品,多且精,以此往上,名家聚集,以目录为据,总艺术品价值乃是天文数字;其次乃其他珍藏版古籍、古墨、田黄、田白、白芙蓉、名人信札等,皆是艺术瑰宝;再次,季羡林朋友赠送的字画、艺术品,不乏启功、范增、欧阳中石等名家之作;然后,季羡林先生本人书写的字、手稿亦存在很高的价值;最后,季羡林著作出版量巨大,稿费数目可以百万元计,季羡林作为一位著作颇丰的大师,其身后的著作权仍是一笔巨额的财富。季羡林于2009年7月11日去世,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延续至2059年12月31日。
但是问题在于,季羡林先生的遗产仅仅限于先生离世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其中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部分,是除开其他遗赠后的剩余部分。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捐赠内容包括藏书、个人著作、手稿、往来信件、古今字画、印章、音像资料、照片以及证书等。季羡林的儿子季承先生认为上述捐赠不合法,多次向北京大学讨要上述捐赠物品。相关人士认为,北大其实不妨以诉讼解决此事。过去几年间,北大领导层多有变更,让季羡林先生遗产脱离北大的实际掌握,而可能经由季承拍卖,散落各方,是校方负责人乃至各位季羡林先生的追随者极不愿看到的。季承与北大的纠纷法律层面解决的可能性比较大。
然而,这只是诸多波折的开端。2008年10月,北京大钟寺古玩市场的字画商人张衡向媒体举报,自称在拍卖市场上拍得季羡林私人藏画10余幅,怀疑是季羡林秘书“监守自盗”,目标直指北大党委副书记吴志攀的妻子杨锐。北大校方发布声明,认为季老藏品并未外流,张衡手中字画全系伪作,此事件被社会称为“假画门”。声称买到季老私人藏画的张衡追问出卖者崔贵来这些画是怎么来的,崔的回答让张衡吃了一惊。崔贵来信誓旦旦地告诉他,这些字画绝对没有问题,不能保证全是真的,但里面肯定有几幅是货真价实的宝贝,你拿回去倒卖一番,肯定能赚大钱,说着还绘声绘色地讲起自己去北大副书记吴志攀家里挑画的情形。 但是,面对媒体的崔贵来有些摇摆,一会儿说张衡的画肯定有真、有伪,但季羡林的东西在市场上出售是事实,一会儿又表示自己从不认识张衡。
“假画门”过去仅仅一个月,2008年11月,季羡林的儿子季承时隔13年之后,在解放军总医院301西院的高干病房见到父亲,他 给父亲带去了家乡风味的饭菜,还当众下跪,重续父子之情。季承说,北大不但隔断他们父子相见,还不让其他亲属探望。北大认为这是季老家事,一直尊重季老意 愿,并指责媒体“缺席审判”,是为“隔绝门”。北大哲学系主任赵敦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北大是在替季承背黑锅,因为涉及季老家事,为了保护季老,北大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公布真相。”他 认为北大不会阻碍正常的人伦之情,是季承在一些事情上惹怒了季羡林,两人曾经断绝父子关系,季承每次去医院求见,都是要征求季老意见的。2003年季羡林 写给北大外国语学院领导吴新英的一封信似乎能形成佐证:“季延宗(季承)此次来301医院完全另有用心……反正我决不见他。我见谁不见谁的权利总还有 吧。”301医院的工作人员认为探视患者所经过的必要程序是比较方便的,探视者到警卫处登记,院方会联系患者本人,征得同意后,即可放行,但鉴于季老的身体状况,一般都是通过秘书转达。
父子相见之后的十余天内,季羡林手签一函。“玉洁同志,请你将你保存的我的日记、文稿、书画、钱、礼品等等全部物品移交给季承、季清二位。谢谢!季羡林 2008年11月18日”。该函由季羡林之子季承手书,季羡林签名。并表示,季羡林手书两份文件:(1)以前写给李玉洁、杨锐的一切文件统统作废,因为时过境迁,保存已无必要。(2)委托季承负责处理我的事务。此后,该签函与文件成为季承主张捐赠协议无效的依据。
更为匪夷所思的情节发生在2009年7月19日北京八宝山,季羡林追悼会刚刚结束。休息室内,钱文忠拿起了季羡林生前养的两只乌龟,季老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大喊:“有人偷乌龟啊”!原本肃穆的现场一片混乱,这一幕随即被冠以“乌龟门”演绎于媒体,并与季羡林生前一度沸沸扬扬的“假画门”加以联系。“乌龟门”迅速演变为媒体上的恶语相向。根据报道,如今亦染病在身的季羡林老秘书李玉洁,认为季羡林之子季承害死了他的父亲,“十多年都不照顾父亲。我不想多说。”此后一天,季承在记者面前抛出了一连串严厉的指控,“李玉洁血口喷人,诬蔑中伤”,提出李玉洁不仅藏匿了季羡林生前的存款,还盗窃了一批字画,“阻挡我们父子相见,累死累病都不值得同情”。
警方介入“被盗门”
口水战还未将息,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旧居阳台玻璃被击碎,会客室内大量珍贵物品不翼而飞,季承随即报案。据介绍,丢失的物品包括季老生前收藏的 《四部丛刊》、《二十四史》、《全唐书》等,共计161种,近5000册。失窃的还有一些佛教的铜像以及季老的珍贵照片,包括一个高达1.5米的菩萨像。 季承表示,房子的钥匙在自己手里,自己15日离开时并无异常,16日再次前来时才发现失窃。
随后检方在2011年5月12日的庭审中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8时,方咸如在王如唆使下,破窗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季羡林故居内,窃取各种 古籍、塑像等大量物品。次日中午,季羡林之子季承报警。王如得知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盗窃来的财物转移到别的地方藏匿。4天后,方咸如和王如被警方 刑拘。被盗物品全部追回并发还。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333万余元。检方认为,二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问题分析】
我们以时间顺序为脉络,整理以下重大事件表,以明确事件的来龙去脉:
1994年12月4日
季承与季羡林自1994年12月4日后断绝联系,季承是季羡林唯一的儿子,此前父子二人曾13年不见面。季承后回忆说,“因为家庭矛盾,1995年,我被父亲赶出了朗润园。”
2001年7月6日
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捐赠内容包括藏书、个人著作、手稿、往来信件、古今字画、印章、音像资料、照片以及证书等。北京大学亦在图书馆设立季羡林藏书室,供在校师生及社会人士取阅。
2008年11月7日
季承与季羡林自1994年12月4日离别后历经近14年再次父子团聚。
2008年11月18日
季羡林手签一函。“玉洁同志,请你将你保存的我的日记、文稿、书画、钱、礼品等等全部物品移交给季承、季清二位。谢谢!季羡林 2008年11月18日”。该函由季羡林之子季承手书,季羡林签名。
2008年11月20日
季羡林手书两份文件:(1)以前写给李玉洁、杨锐的一切文件统统作废,因为时过境迁,保存已无必要。(2)委托季承负责处理我的事务。
2008年11月
新华社记者唐师曾、山东大学教授张衡却披露季羡林收藏的数十幅名人字画,从2007年开始分批流向拍卖市场。同时季羡林则称:“我并不需要钱,也从没委托任何人拍卖我收藏的字画和其他物品。”北大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结果:张衡拍得的字画都是假的。
2008年12月6日
季羡林向季承交代:(1)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2)我生平好聚书,一生藏书大约有几万卷,我想把这些书放在北大图书馆,作为特藏,只供人阅读,不能同其他书籍混合编目,只能让人阅读。(3)有几件事在这里声明一下。第一、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第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第三、蓝旗营院士楼应该改在我的名下,我出钱。关于以上内容,原材料中用词“交代”,较为模糊。
2009年1月16日
北大党委副书记杨河和纪委书记来到季羡林病房,他们说,季老,您愿意捐就捐,不愿意就不捐。记者在 2011年10月13日北大校长办公室给季承的答复中看到,北大对于1月16日季羡林的回答记录是:书就归学校……那些藏画慢慢再商量……我的藏画将来怎 么处理,我们再考虑考虑。
2009年7月11日
季羡林先生离世,关于季羡林留在北大的577件和蓝旗营的72件文物的归属争议不休
2009年7月19日
季羡林送别仪式刚结束,季羡林的弟子钱文忠要将季羡林生前喜欢的两只小乌龟从追悼会现场拿走,但受到了季老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王如的强烈阻拦,认为“季老尸骨未寒,他们(指钱文忠和季羡林的儿子季承)就迫不及待地抢分财产。我就是要揭露真相的。”
2009年12月15日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指控中认为,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333万余元。这一发生于2009年的案件,至今仍未宣判。2011年4月,两位被告人已被取保候审。虽然检察官和法官认为取保候审绝非意味着案件性质有任何改变,但法官答应他加速审判却至今也没有进一步的消息。卞宜民推测,“季羡林故居被盗案”迟迟未下判决,可能就是因为判决一旦作出,就需要讲明涉案财物的所有权,形成一份书面结论。
2010年11月
季承发博文称欲设“季羡林奖金”,资金来源以季羡林遗留的文物为主。季羡林遗产数额“至少为一亿元人民 币”。每年的奖金数额在300万—500万元,每个单项奖金数额为30万—50万元,平均分布在国内外东方学、中国国学、历史语言学、翻译作品、散文杂文 等5个领域。由北京大学、季羡林国学院、临清市人民政府、季羡林遗产继承人组成管理委员会管理。
2011年05月12日
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开庭。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由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公诉人建议量刑范围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方咸如酌情考虑,因为他和王如之间是复杂的共犯关系,在本案中起到比较次要的作用。昨日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30分许结束,此案将择日宣判。
2012年6月
季羡林的儿子季承委托他的私人律师、北京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卞宜民正式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 大学,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至此,已故的中国著名学者季羡林教授的遗产纠纷,历时3 年后,终于进入到寻求司法解决的阶段。
2012年7月
与北大争议了3年的纠纷,法院一个月后仍没有立案。
天意从来高难问,况人情、老易悲如许。表格中的一连串事件可以看到,种种关于藏画等艺术品的争执一直没有真正间断过。张中行先生曾评价季羡林:“季羡林有3种难能,一是学问精深,二是为人朴厚,三是有深情。” 然而,在季羡林的儿子季承眼中看来,“我一直不认识你们说的‘国学大师’季羡林,我只知道,在热热闹闹的学术追捧中,父亲的内心是冷的,是寂寞的”、“在季羡林可以说是一个人生的失败者,一个有国无家的浪人,一个孤独、寂寞、吝啬、无情的文人”。继《我和父亲季羡林》出版之后,季承又出版了《那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此书一出,立即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有人骂季承不孝,不懂得为尊者、亲者讳,从“子为父隐”的传统伦理道德角度上讲,季承没有资格说自己的父亲是人生的失败者;有人觉得他自曝“家丑”居心叵测,意在铺垫与北大的争产官司;也有人佩服他的勇气和真实。
然而,季老的继承系列纠纷中的关键问题是:
(一)季老对自己的财产未“登记造册”,即自己未做到心中有数。季老并未掌握自己的遗产数额,没有对价值连城的书籍、文章、字画等待继承物进行统计,更未进行安排。季老对收藏品没有登记造册,便无法以有形的方式呈现给想传承之人。对藏品进行妥当的处置与安排,对于藏品的主人来说是必要且务实的。
(二)对于继承问题未提早安排,引发诉讼争议。季老未对继承问题提早安排,导致捐赠未完全履行交付,使得北大卷入非议之中;对于继承人,季老变更遗嘱或更新遗嘱均是弥留之际作出,使得在内容上及形式上均产生争议,进而导致了不断的纠纷。此处可以归纳为,季老对于分配遗产的目标继承人、受遗赠人事先并没有清晰的规划。比如哪些文物分配给甲继承人,哪些藏书遗赠给乙单位等。
(三)未选择专业人士对遗嘱进行规划,而是由秘书或师徒等处理事务,因缺乏公信力产生猜疑。季羡林先生在2008年11月至12月间签的手函是否可以成为最后的遗嘱,之前的任何一份遗嘱是否为该遗嘱所替代撤销?手函是证明季羡林委托季承处理其事务,还是代表季羡林撤销了此前的赠与,由于形式上的不规范及内容的不明确直接引发了争议。
【案例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启示】
季羡林先生在人世间最后的时光中,是否以真实的意思表示,修改遗嘱,这一切已经成为一个未解之谜,不禁令后世人警醒,生前身后事不可小觑,防范于未然尤为重要:
(一)提前备好财产清单。对于收藏品众多的家族,应当未雨绸缪,列出的财产清单,譬如某藏品由谁单独享有所有权,某藏品由谁与谁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等。对于个人而言,如果个人私有财产众多,不仅要心里有底,更要有财产清单等文件记录,这样资产才能有序安置。
(二)如果向别人捐赠财产,一般应当签署协议或者出具捐赠文书,以保障受捐人、受赠人的财产权益,也避免了日后争议给身后名带来负面的影响;如果有财产来自他人的捐赠,可请求别人签署协议或者出具捐赠文书,以保障自身权益,以上需要办理法律审批手续的应当及时、妥善办理。
(三)保留资产所有权凭证。如果私有财产交付他人保管,应要求他人提供保管的书面文件,以确认双方系委托保管关系而非赠与;如果代替他人保管私有财产,最好要求他人签署委托保管协议或者交接文件,以防引发争议。
一代宗师季羡林的遗产纠葛
作者:策略律师来源:策略律师

季羡林,著名古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作家。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科院南亚研究所所长。1911年8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并入临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