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违约的违约金相关解读

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人们之间达成约定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口头的、有书面的、有由律师起草的非常正式的,也有直接写在餐巾纸上的“不怎么走心”的。

人们之间达成约定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口头的、有书面的、有由律师起草的非常正式的,也有直接写在餐巾纸上的“不怎么走心”的。有人对你做出承诺,你希望承诺得到兑现,当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时,“违约”也就相运而生了。
违约金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由合同各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以保证合同如约履行。违约金也不是纯粹的意思自治的产物,其应与违约损失的数额相匹配,从而满足合同理应追求的公平正义。
案例
王某甲受王某乙委托,为王某乙的房产买卖的代理人,已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公证处公证)2021年9月22日,何某向王某乙购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某花园铺位,何某与王某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因王某乙在外地),并在买卖合同上约定了违约金的金额,何某向王某甲支付了购买王某乙铺位的定金。当日中午,何某准备和王某甲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乙致电授意王某甲向何某提出违约意向,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在向何某返还定金后,但并未支付违约金,双方就王某乙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额产生纠纷。最后,经调解,王某乙同意向何某支付7000元的违约金。
上述案例的处理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不是固定的赔偿数额。
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指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种类
01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02补偿性违约金
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如何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呢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指导我们在订立违约金条款时要把握好三个因素:
1、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直接损失,这是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基础;
2、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可以获得的利益的减少;
3、违约金最高额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决定违约金数额的大小,使所订立的违约金条款发挥应有的功效。
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
01、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0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0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小结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合同的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影响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我们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也可以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我们可以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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