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控制的整体思路

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导读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金融改革进程的加快,互联网日益深入地与金融服务融合,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相互交汇、相互促进的蓬勃局面。

导读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金融改革进程的加快,互联网日益深入地与金融服务融合,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相互交汇、相互促进的蓬勃局面。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元年”,2014年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一系列标志性事件,不仅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国家的认可,而且预示着互联网金融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互联网金融已从学术概念发展到巨大的产业集群。对于互联网金融,有人以模式论立论,认为存在三种模式、六种模式和八种模式。我认为,互联网金融还在发展过程中,现在谈模式为时尚早,应从要素论入手,分析构成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要素,要素可以不断重新组合,进而衍生出各种各样的发展模式。例如:货币电子化、虚拟化、数字化,这是进入互联网时代非常重要的基础;再就是支付方法由现金支付变成了网络支付。这两个是“基因突变”,没有这两个“基因突变”,其他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都是没有头绪和基础的。
相对于新事物的出现,法律往往是滞后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也不例外。随着互联网金融各类业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漏洞和市场风险显现,从监管层到践行者,从创业者到投资人,从宏观领域到微观个体,要求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出台相应管理措施、结束法律“真空”现状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相应的司法实践和案例还不多,司法解释还处于萌芽阶段,立法举动总是慎之又慎。互联网金融实践是活泼的,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已刻不容缓。
1 风险控制的三个阶段
法律技术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我们认为,风险管理技术、IT技术、法律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三大支柱技术。很多人未将法律视为一种技术,而是作为一种外在的资源,是因为没有理解法律怎么用。我们可以梳理各种交易和各种产品涉及的社会关系,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法律探索,寻找相应的法律依据。例如:拍拍贷的一位创始人就是律师,点融网的一位创始人也是律师,他们善于在这中间寻求法律资源并用好这些法律条文,以平衡各种关系。
首先,风险控制阶段。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先从自律开始,梳理自身的业务流程和交易结构,形成企业标准,最后上升到行业标准。
其次,接受客户的监督。这涉及契约是否规范,交易双方所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合同是否合规合法。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同不规范,这方面可以请法律专家来审核,审核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再次,发布行业公约规范。要有履约机制、约束机制进行考核。
最后,传统的报刊、杂志、电视等也可以发挥它的舆论监督作用。
2 以“三线”应对风险
面对法律风险的多个维度,总体原则上,我认为要注重“三线”建设:
(一)、平衡权利义务的界限。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定要界定清楚,不能在经营过程中侵犯投资者(消费者)和经营合作方的利益。
(二)、把握政策红线。一方面如果互联网金融机构侵犯投资者或消费者的利益,就可能引起上访,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这将影响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如果互联网金融机构越过政策红线,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的爆发。
(三)、坚定法律的底线。法规禁止非法集资,一是注意集资人数的上限;二是注意资金金额的上限;三是众多的人成为股东很麻烦,打包成为一个基金、企业进行投资,这样就避免了人数过度分散。
3 法律风险的多个维度
金融是在降低风险中间获取利润的行业,有风险并不可怕,知道风险但不控制才可怕。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风险多种多样,比如,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设计或交易结构的设计大都依靠合同法的架构,违约涉及合同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如果不由专业人士对应或提供策略和建议,则风险的预防、驾驭和化解都将存在很大问题。
互联网网站对大量个人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对客户了解越多,要负担的隐私保护的义务越多,因为涉及泄露客户隐私的法律风险。网站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客户的判断。例如:某网站曾因公司职员和外面(公司以外的闲杂人员)的人聊QQ,QQ号被盗,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网站倒闭;客户要借助别人的支付平台完成资金转移,或者支付机构在支付过程中资金是否安全,这些都涉及信息安全和资金支付的法律风险。从业者的营业执照核准了经营范围,如果在经营范围内没有而从事了这类服务,诸如金融信息服务,就可能认定是非法经营,从而带来非法经营的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是否严格遵循税收管理,涉及税收法律风险。另外还有刑事法律风险,主要是涉及非法集资,比如集资诈骗。最后是诉讼法律风险,如果从业者在经营过程中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侵犯了合作方的利益引起了诉讼,可能会引发旷日持久的诉讼法律风险,影响信誉和声誉等。
4 互联网金融的四个集聚
互联网金融创新浪潮势不可当,但大潮之下,难免鱼龙混杂,在良莠不齐的发展过程中,有“劣币驱逐良币”的可能。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加强风险控制,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将风险控制工作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头等大事。
互联网金融在野蛮发展中催生四个集聚:
一是,人才的集聚。各行各业的精英都来做互联网金融。
二是,科技的集聚。平台要有做数据挖掘的基础,风险控制得有基础,平台升级得有基础。
三是,资金的集聚。投资人越来越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投资。
四是,风险的集聚。因为没有行业标准、没有监管机构,所以风险一开始就有,并且随着它的集聚可能有放大、叠加的可能。不过,风险同时也是机会,风险与机会并存。互联网金融追求试错升级、激进发展,与传统金融的控制风险、保守发展是两种思路。因此,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具有传统金融所未曾涉猎的内容和要求。
结语
最后,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我们既要防范风险,也要容忍风险。风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知道它在哪里,并进行提示、披露和设计风险的熔断、控制机制,就有可能使我们每个投资者(消费者)从中受益。我认为,今后十年,互联网金融可能会发展出绿色金融和智慧金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中,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引领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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