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可行否?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2006年1月8日,在新的《公司法》正式生效后,可以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只有唯一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

2006年1月8日,在新的《公司法》正式生效后,可以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只有唯一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公司的大小经营事项和决策完全由一个股东拿主意,少了股东之间产生意见分歧的麻烦,彻底避免了公司僵局的产生。但是一人公司在法律上也是要承担特别责任的,主要有:
1、从一人公司财务管理上看,一人公司必须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主要是从财务上对一人公司加以控制,防止一人公司的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2、确立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除非股东可以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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