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律师业务特别是刑事业务不可避免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从检察数据来看:
第一,不捕率达39.2%,不诉率达23.5%;
第二,网络犯罪起诉10.9万人,同比上升25.1%;
第三,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82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1584件,适用率达66.5%。
对以上数据进行分析,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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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捕不诉率的提高,是受到刑事政策的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始终强调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要体现从宽精神,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但对律师刑事业务来说,不捕率的提高,对于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凭借经验,他们往往认为未羁押就说明事情不严重,所以大量未采取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意愿会有所降低,使得刑事业务的市场有所萎缩。
02
其次,受疫情以及技术发展的影响,大量的犯罪行为均通过网络的形式实施,网络领域的黑灰产业大量衍生,国家机关对网络犯罪采取上下游全链条打击,境内外一体化治理,效果是显著的。从起诉人数来看,10.9万人,远远高于其他领域如职务犯罪领域(7319人)和洗钱犯罪(2万人)的起诉人数,可见国家机关对网络犯罪的打击是从严的。
对于律师刑事业务来说,这就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需要研究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互联网领域的基础知识,例如,对于电子货币“搬砖类”犯罪,多涉及非法经营罪;对于利用电子货币理财类犯罪,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诈骗等罪,若想要办理好此类案件,对于比特币、以太坊等币圈的知识需要研究,对于犯罪行为如何通过互联网甚至需要借助“VPN”工具才可实施的全流程相关知识需要研究,如果刑事律师还凭借以往的经验辩护,进行套路辩,必然会失去市场。因为这些犯罪嫌疑人的学历往往较高,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超过律师的平均水平,如果作为这些人的辩护律师不进行研究,将无法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交流,必然无法成案。
03
最后,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办案数来看,规模仍较小,全国上半年仅2382件,但同比有所上升。在合规改革实体法与程序法依据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试点期间保持谨慎适用的态度也符合理性的要求。但合规改革试点是体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相信相关立法会逐步跟进。
对于律师刑事业务来说,刑事合规业务不同于刑事辩护,可以说是刑事领域的非诉业务,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刑事辩护的延伸,对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来说,刑事合规计划的有效构建,将成为不起诉及从宽处理的重要辩护理由。但从律师刑事业务的角度来看,涉案企业的合规案件体量不会太大,更大的市场还是企业涉案前的合规。对此,笔者在大量研究之前,也认为涉案前合规市场不大,与法律顾问的业务存在重合,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可能主动邀请律师帮助其进行合规体系建设。但经过研究,笔者认为涉案前的合规业务,会有市场。理由如下:
第一,我国改革开放多年,经济快速发展,当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逐步放缓,并追求高质量发展,所以近年来,对于高污染的企业在逐步淘汰,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更加重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空前。这些发展政策的调整,必然会要求企业更加合规。
第二,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规模逐步增大,对于上市公司等大规模、特大规模企业来说,内部人员众多,机构职能部门复杂,如果管理跟不上,内部时常出现腐败和舞弊现象,这一方面会直接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会损害公司的良好社会声誉。
第三,随着合规与行政激励、刑事激励政策的结合,企业合规将会给企业带来直接利益就是处罚减免,这对于企业来说,是眼前利益,企业自然会重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刑事辩护业务(PS:部分律师)受到各方影响的情况下,有志于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应当加强新领域的深度研究,做好充分的准备,等待机会。对面机会,一是能否识别机会,二是识别机会之后有无抓住机会的能力。笔者相信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希望借助此文可以给刑事律师(PS:部分律师)鼓鼓气,加加油,相信“寒冬”终将过去。
从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漫谈刑事业务何去何从
作者:张骏来源:北京继来律师事务所

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律师业务特别是刑事业务不可避免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从检察数据来看: 第一,不捕率达39.2%,不诉率达23.5%; 第二,网络犯罪起诉10.9万人,同比上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