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极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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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HR咨询,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多次催促员工续签,但员工正常上班却又故意拖延不签合同怎么办。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要警惕了,注意防止员工未来恶意维权。

常有HR咨询,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多次催促员工续签,但员工正常上班却又故意拖延不签合同怎么办。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要警惕了,注意防止员工未来恶意维权。
因为如双方未及时续签且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则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而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有权自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期满一年未续签的,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公司暂无充分证据证明已通知员工续签,而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公司极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那么,用人单位在履行义务、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如何维护好自身权利呢?
我们建议,对于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尽早决定是否续签,并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终止或书面征询员工意见是否续签。如果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员工明确回复不同意续签的,公司应及时终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既不明确回复意见,又故意拖延不续签的,建议公司再次书面征询员工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员工仍无有效反馈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提示的是,整个过程中公司须固定、留存好发送给员工的续签通知及快递底单、关于沟通续签问题的邮件等证据材料,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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