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拟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一直都是证监会高度关注的事项。实务中,为核实拟上市公司业务情况,律师及其他中介机构都会对拟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访谈。如果应当访谈而未访谈,或者访谈时未能勤勉尽责,发现问题,无论是签字律师还是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都将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对律师个人的执业生涯和事务所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2017年5月31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项目签字律师在九好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因未勤勉尽责受到证监会处罚。其违法事实之一就是在对九好集团业务关联单位的访谈中,未按规定制作笔录,违反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的规定。2017年6月27日,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同样因未勤勉尽责受到证监会处罚。东易所为欣泰电气IPO提供法律服务,其工作底稿中留存的对主要客户的承诺函、询证函、访谈记录,大多数直接取自项目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东易所对访谈记录未履行一般的注意义务,未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
由此可见,如果律师不勤勉尽责,后果可是相当严重。证券业务和证券律师看似高大上,其实,风险也很“高大上”。
笔者所在的证券团队近期正在办理一单淄博企业IPO业务,笔者在工作过程中接到了一个出差任务——对该拟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访谈。
访谈,不说普通人,就连没接触过非诉业务的诉讼律师,提起来也是一头雾水。访谈是什么?为什么要访谈?访谈该怎么做?本文中,笔者就带领大家进行一场访谈之旅,一探究竟。
一、访谈是什么?
实地访谈属于尽职调查的范畴,是非诉业务中一项传统的核查技术。近年来,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查处了多起IPO造假案例,造假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比较常见的就有利用客户和供应商造假。例如,成立空壳公司、虚构客户和供应商的云南绿大地,串通客户和供应商伪造交易的万福生科等。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依法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受托事项的合法性发表明确、审慎的结论性意见。
实地访谈的目的就是核查拟上市公司与其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是否真实准确,债权债务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有未决纠纷等情况。
二、访谈人员有哪些?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访谈人员一般由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律师三方中介机构成员组成。律师负责法律问题的核查,主要包括:(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通过调查发现客户、供应商与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与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无关联关系,客户、供应商与中介机构和项目组之间有无关联关系;(二)拟上市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同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三)拟上市公司的业务对某一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四)拟上市公司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五)拟上市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有未决诉讼、仲裁,报告期内是否曾发生纠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除对法律问题的特别注意外,律师对财务和业务部分也要尽一般注意义务。律师关注财务、业务部分,一方面是遵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在理解公司业务模式的基础上发现潜在法律风险。
那么,一次完整的访谈流程是怎样的?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三、访谈的流程
(一)访谈前要做的准备
访谈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被访对象、提前沟通、安排访谈时间和路线、拟定访谈提纲等。
被访对象通常根据财务数据进行筛选,不同中介机构有不同标准,谨慎和全面起见,一般要求被访对象覆盖拟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70%到80%。访谈名单敲定后,由拟上市公司出面与被访对象联系、协商。沟通妥当后安排走访路线和时间,本着高效便捷的原则,一般同时派出多支访谈队伍,每支队伍负责一个大区的被访对象。最后是拟定访谈提纲,设计问题时要考虑被访对象的业务特色。另外,访谈提纲完成后,最好事先发给被访谈人准备,访谈时会节省很多时间。
我们本次的访谈分为华北、西北、西南几条路线,笔者所在的队伍负责西北路线,包括新疆乌鲁木齐、石河子、吐鲁番几座城市。由于时间紧迫,一天要跑多家公司。广袤无垠的新疆大地,跨城犹如跨省,辛苦不必多说。友情提醒出差的女律师们,备一双轻便好走的鞋子,别忘记防晒霜。
(二)访谈中应注意的事项
笔者入行时间不长,最初以为访谈就是照着访谈提纲念问题就行了。但真正做起来才发现,没那么简单。访谈不是照本宣科就好,谈话是门艺术,提问是门技术。
通过自己的实践以及对保荐机构、会计师工作的观察,笔者有几点小体悟与大家分享:
1、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被访谈人大部分是非专业人士,如果使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等专业术语,对方的反应通常会是——黑人问号脸。所以,尽量使用大众易于理解的表述,并多加解释。
2、技巧性提问。举两例说明:一,为了解拟上市公司产品情况,访谈客户时会涉及“拟上市公司的产品是否优秀”这样的问题,尽量避免“某公司的产品是不是优秀?售后服务是不是非常好?性价比是不是很高?”而是询问产品具体使用情况、损坏比例、退货频次等;二,为判断拟上市公司与其客户是否有业务依赖,需要了解购销量占双方业务比重,此时,可以询问“贵公司采购某公司的产品,每年采购多少,占贵司采购量百分比是多少?”而不是询问“贵公司每年采购量大不大?采购某公司产品占比大不大?”
3、关键事项需重点核查。访谈不可遗漏关键问题,否则后果很严重。2017年6月,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15)因IPO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受到证监会处罚。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及相关保代被罚3400万,法律服务机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两名签字律师被罚400万元(笔者:律师也是高危行业啊)。广东君信所被处罚的原因之一就是,访谈内容中未涉及产品三包索赔事项,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潜在的重大债权债务法律风险。
4、把握沟通的尺度。在访谈中,部分被访谈人警惕性较高,可能拒绝回答相关问题,这时可以用聊天等轻松方式,有针对性地沟通,并从中提炼有价值的信息。如果被访谈人仍然拒绝,应当对相关问题高度警惕,如实记录访谈过程,之后要通过其他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三)访谈结束后的工作
访谈结束后,还有几项工作要做,一是要求被访谈人在访谈笔录上签字确认,最好能加盖公章,并收集公司营业执照、被访谈人的名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与被访谈人在挂有公司明显标识的背景下合影,做到访谈留痕;三,如果被访对象是拟上市公司的客户或经销商,到仓库查看一下是否有公司的产品,并拍照留存。以上材料都要作为律师工作底稿,留档备查。
结语
证券律师因访谈未勤勉尽责受到证监会处罚的案例给从业者们敲响了警钟,应引以为戒。律师在访谈过程中要对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各个方面保持警惕。除法律部分外,对公司财务、业务情况也要履行一般注意义务。证券律师勤勉尽责地进行访谈,不仅是发现拟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所需,更是规避自身执业风险之举。
证券律师如何对拟上市公司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访谈
作者:赵春旭 张剑桥来源:文康法律观察

引言 拟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一直都是证监会高度关注的事项。实务中,为核实拟上市公司业务情况,律师及其他中介机构都会对拟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