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朋友圈被一篇新闻报道刷屏,该新闻详细报道了一位刚生育不久的湖南女子带着两个子女从自家阳台跳下,三人均死亡。该女子留下长达数万字的遗言,控诉自己的婚姻如何不幸,自己对生活如何绝望,字里行间,让人心酸。从该遗书上看,该女子选择走上绝路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担心离婚之后争取不到子女的抚养权,所以才选择了这么极端的方式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无独有偶,这两天我恰巧又看到一则新闻,一名女子因忍受不了丈夫的暴力行为而在半夜趁丈夫熟睡,用榔头敲打其头部至其死亡。这两个新闻中的女子都选择了极端的方式处理不幸的婚姻,一个选择了伤害自己,一个选择了伤害他人,都是悲剧。
发生的悲剧已经无法换回,让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究竟在一段不幸的婚姻中,女性如何维护自身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
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随时有可能遭到暴力对待,这种暴力行为有可能是冷暴力,也有可能是语言暴力或者行为暴力。冷暴力行为表现为丈夫对妻子漠不关心,不闻不问,同处一室却同床异梦;言语暴力或者行为暴力表现为丈夫对妻子经常性辱骂、打骂。出现冷暴力的原因可能是丈夫出轨、夫妻双方性格不和、不能相互包容理解;出现言语暴力或者行为暴力的原因大部分是丈夫一方性格暴躁或者因酗酒、赌博等原因对妻子大打出手。
当女性遭遇到以上情形时,争取的维权姿势应该是怎样的呢?
我们认为,首先,要勇敢的对这种暴力行为说“不”,一旦在婚姻中发现丈夫品行不端或者双方性格不和,应及时阻止,切勿为了孩子等原因选择妥协,这时可以寻求律师提供专业的帮助。新闻中的女子担心因自身经济条件问题争取不到子女的抚养权,进而选择极端方式,这反映出社会上大部分的一个观念,认为谁有钱谁就更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客观的,我国最高法出台过一条司法解释,小孩在2岁之前原则上归母亲抚养,2岁之后的法官就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再做判决。法官在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并不仅仅只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还要考虑小孩从小的生长环境、小孩的意愿等等,所以并不是谁的经济条件好孩子就归谁抚养。
对于男女双方来讲,婚姻本该是爱的结合,家庭本该是心灵的港湾,但由于男女双方均来自不同的家庭,具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与生活环境,由于性格原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的时候,应该理性对待,切勿作出极端行为,害人害己。同时亦告诫所有未婚人士,应在了解双方性格、具有充分的感情基础之情况下,才能踏进婚姻。
从“湘潭妈妈携子跳楼”事件看婚姻关系中女性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作者:黄艳霞来源:海涵律师事务所

最近的朋友圈被一篇新闻报道刷屏,该新闻详细报道了一位刚生育不久的湖南女子带着两个子女从自家阳台跳下,三人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