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学习系列二:合同解除

来源: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六尺条· 民法新规# 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出炉,中国的民法体系经历从“法律”到“法典”的历史转换。

#六尺条· 民法新规#
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出炉,中国的民法体系经历从“法律”到“法典”的历史转换。
我国编纂民法典,并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今天,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整理、编辑了关于合同解除制度的十大变化,各位一起来学习。
· 合同无法履行 ·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不定期合同解除·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2款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权·
第五百六十四条第2款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自动解除·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1款 第2句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 确定解除行为是否有效 ·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1款 第3句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请求解除合同的制度 ·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2款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请求解除合同的时间节点·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2款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
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违约解除时的违约责任 ·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2款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解除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3款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典型合同中解除规则 ·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律所按
在企业日常工作中,合同纠纷是出现最多的法律问题纠纷,签订合同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各自的职责与工作内容,尽量避免出现纠纷。
可从实践来看,反而出现了很多因为签订的合同而引发的法律纠纷问题。为此,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整理、编辑了《民法典》颁布后关于合同纠纷中的合同解除这一问题的法律法规,其中变化规则与社会各界的广大朋友们一起学习,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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