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司治理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公司与员工之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会与员工并约定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后,员工签署《薪酬确认单》或《离职单》,同时约定员工放弃一切涉及劳动监察、诉讼、仲裁的权利且不再与公司出现任何权益纠纷。那么如果员工在拿到补偿后反悔拒不签署薪酬确认单,且提起了仲裁,公司还能要回补偿吗?
经典案例
甲为A公司员工,任职人事行政总监岗位,双方订立期限自2016年10月19日至2019年11月18日止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8000元每月。
2019年8月29日,A公司认为甲在职期间,工作能力不足,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超过2000万元。A公司与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甲愿意放弃一切涉及劳动监察、诉讼、仲裁的权利且不再与公司出现任何权益纠纷的前提下,A公司向甲支付3万元补偿,后双方之间再无任何劳动争议。
A公司告知甲需赴公司处签订书面《薪酬确认单》后才可支付该笔款项,甲提出“补偿发放后再签”《薪酬确认单》,A公司出于对甲的信任答应了其要求,随即向甲支付了3万元,甲在收到3万元后毁约,拒绝签署《薪酬确认单》,并提起仲裁称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32000元,仲裁委支持了甲,A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要求甲退回离职补偿。
法院认为,因3万元离职补偿是A公司自愿支付给甲,虽条件是甲签署《薪酬结算确认单》,并放弃涉及劳动监察、诉讼、仲裁的权利,但该约定排除了甲的司法救济权利,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A公司也未能证明与甲之间存在3万元了结一切争议的约定,所以,A公司不能要求甲返还3万元。
风险提示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给员工发放离职补偿及要求员工放弃诉讼等权利的,如员工收到补偿后反悔拒不签署离职单等,当公司无证据证明该补偿是有前提条件时,则属于公司自愿支付给员工的补偿;另外,双方约定的员工放弃提起仲裁诉讼等权利无法律依据,也是无效的。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应如何正确解除员工,才能避免公司的损失呢,我们建议: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务必保留协商过程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因涉及对员工薪资、奖金、年休假工资、补偿金等的协商,公司必须对该协商过程进行留痕保存证据,避免员工反悔提起诉讼,导致公司无法举证。就像本案中A公司与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因A公司未能举证支付甲3万元补偿金是有条件的、是以甲签署《薪酬结算确认单》为前提的,从而导致被法院认定为A公司是自愿支付给甲的补偿金。
2、要求员工先签署确认单,公司再支付补偿款
在与员工协商达成解除方案后,如涉及公司支付员工补偿金的,以及要求员工遵守相关约定的,如有保密义务或是与公司之间再无纠纷等。需注意,一定要要求员工先签署离职单、薪酬确认单、协商解除协议等协议后,再支付补偿金,避免员工反悔,也避免造成公司的损失。在本案中,如A公司先要求甲签署薪酬确认单再支付甲补偿金,可能A公司还可要回补偿金。
3、在协议中明确补偿金发放的前提
公司与员工协商时解除时,建议公司对于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结算以及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提成绩效发放等一次性结算,对于补偿金另外约定,并约定该补偿金的发放是有前提的。并罗列员工须遵守的情形,如公司发现员工违反上述情形,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返还。这样可以避免员工反悔不遵守约定,后续发生争议的情况。
员工反悔拒不签署薪酬确认单,公司能要回已发补偿吗?
作者:李慧来源:公司法研

关键词:公司治理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公司与员工之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会与员工并约定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后,员工签署《薪酬确认单》或《离职单》,同时约定员工放弃一切涉及劳动监察、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