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后再增资,股东是否还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来源:公司法研

文章摘要
关键词:公司治理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公司对外产生债务后,可能会通过减资方式降低注册资本,从而减少公司的财产、逃脱债务。

关键词:公司治理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公司对外产生债务后,可能会通过减资方式降低注册资本,从而减少公司的财产、逃脱债务。但是如果公司未按法定程序减资,债权人是可以起诉减资股东,要求减资股东在其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又重新增资到减资前的注册资本,那么减资股东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经典案例
2012年A公司成立,2015年11月12日,A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37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股东甲减少注册资本36000万元并退出公司。公司减资后,还剩股东乙出资的1000万元,A公司减资时未通知债权人B公司。2016年1月12日,A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37000万元;增加丙和丁为公司股东。
因A公司对外欠付债权人B公司三千余万元债务,2016年4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追加甲为被执行人,要求甲在减少注册资本36000万元范围内,对A公司欠付的三千余万元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支持了B公司的申请,甲不服提起公司减资纠纷诉讼。
法院认为,A公司在减资时未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股东甲就依据减资决议减资而退股,损害了债权人B公司的利益。虽A公司的注册资本又增加到3700万元,但B公司的债权并未因此而得到清偿,增资行为未对B公司的债权实现产生影响。所以股东甲需要在减资范围内对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公司减资时未进行法定的通知程序,该行为导致债权人丧失了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损。即使新股东加入并增资到原注册资本金额,但股东发生变化,导致债权人的信赖丧失了基础,并且债权人的债权也未因新股东增资得到清偿。所以,原股东应在其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如何正确进行减资,以避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呢?
1、公司召开减资会议应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减资事宜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减资属于重大事项,有限公司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此之外,股东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均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否则会影响公司减资决议的效力。
2、公司应向债权人通知减资事宜
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债权人范围不仅包括公司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时已确定的债权人,还包括公司减资决议后工商登记变更之前产生的债权人。通知债权人方式分为书面通知和公告通知,对已知的、明确的债权人,公司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只有对无法找到或者无法通知到的债权人,才可采取公告方式通知。
3、公司应按债权人指示的方式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在通知债权人后,债权人收到通知,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来保障自己的权利,以避免公司减资后偿债能力降低而无法偿还所欠债务,而公司应按照债权人的指示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而不是像本案中的A公司在减资时不通知债权人,导致本公司丧失了要求其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从而损害了债权人B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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