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两类较为常见的市场主体,在实务中适用的税收政策也较为复杂。
对于个人合伙人或自然人股东来说,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有什么财税上的优势?
注册企业时应当选择有限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作何选择,本文将从税务角度进行阐述,供创业者参考。
一、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风险承担上的差别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位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缴纳税收方面的差别
1.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需对分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征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还应当对企业经营所得按照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以及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基础征收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适用居民企业和在我国地区设立组织、场地且个人所得与组织、场地有关系的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有限合伙企业本身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合伙人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自然人股东应在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才能分得个人的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第一条可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为了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2020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本身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也不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
4.税前扣除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关于扣除项目的内容进行对比可知,两种市场主体的税前扣除标准存在异同,具体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而个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应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所以不得在税前扣除。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公司,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而从事股权投资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由于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故不得用于计算合伙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的比例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而合伙企业并无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限额规定。
三、总结
选择经营模式需谨慎。创业者可以根据本文列出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税务方面的差别,参考两者在其他方面的异同,选择成立适合自身情况的市场主体。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1、全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5%;
2、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5、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50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35%。
个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涉税差别
作者:何青 郑苒来源:埃孚欧律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两类较为常见的市场主体,在实务中适用的税收政策也较为复杂。 对于个人合伙人或自然人股东来说,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有什么财税上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