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律师:李琳琳
前 言
电能是关涉国计民生的资源,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供电企业作为“最美逆行者”之一,持续提供并确保电力的稳定可靠供应。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安全稳定用电,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协助广大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国家及多个省市已吹响保电供电的号角,出台多项保电供电措施、电价优惠政策。供电企业作为坚守一线的逆行者,根据攻冠战疫期间的法律政策应履行哪些义务?可能负有何种风险以及如何防控?本文将对上述问题作出探讨。
一、疫情防控期间供电企业的义务
《电力法》第29条、《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第28条明确规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这是在平常时期供电企业的法定义务。疫情当下,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生产单位与疫区居民生活安全稳定用电更是供电企业的法定职责及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供电企业除了应持续稳定供电外,还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供电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以下义务:
1. 紧急供电义务
疫情防控期间,供电企业首先应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在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电力供应。
2. 重要电力用户稳定供电义务
供电企业应:(1)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对其负责区域内电力用户实施分类管理,对党政军机关、疫情防控机构场所、铁路、民航、通讯单位等重要用户特事特办,采取增加供电回路、配备应急电源、加强线路检修等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2)根据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梳理的重要电力用户清单,着重确保其负责区域内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3)落实专门人员指导重要电力用户配置和使用自备应急电源,建立自备应急电源基础档案数据库;(4)重要电力用户出现供电中断后启动其自备应急电源无效的,电网企业应当派遣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必要支援。
3. 24小时供电故障保修受理义务
供电企业应加强值班值守,保持电话畅通,实现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自接到报修之时起,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应在60分钟之内到达城区范围进行现场抢修,120分钟之内到达农村地区进行现场抢修,240分钟之内到达边远、交通不便地区进行现场抢修。
4. 电力供应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义务
疫情期间如发生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供电企业应当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范围,减轻事故损害。事故后恢复电力供应应当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5. 履行电价等帮扶政策的义务
遵守国家与各地区出台的供用电相关帮扶政策,确保持续供电,通过灵活电价、降低电价、电费补贴、延缓缴费时间等措施,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
二、供电企业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法律风险
从前述供电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分析,供电企业可能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1. 供电中断风险
供电中断风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
一是供电企业因生产不到位或履行不能而中断供电导致违约风险,如售电公司受疫情影响出现业务人员短缺、停产导致签约用户生产完全停滞,合同电量无法执行,产生违约风险;二是供电企业因电力设施老化或故障、无计划检修等突然中断供电产生的侵权风险;三是供电企业不履行连续供电义务的违法风险。
2. 电力供应事故应急管理风险
电能在日常生活与经济发展的不可替代使得电力供应的突发事件往往影响范围广、损失程度高,这也决定了处理电力供应事故的紧迫性特征。
电力设备缺陷、专业人员素质不足、自然灾害等均可能导致电力供应事故发生,而不完善的供电企业应急管理责任制度则可能是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供电企业事故应急管理风险可能源自其应急管理机构职责不明,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操作性低,应急电源配置不充足,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没有充足的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可以承担抢险救援任务的专业电力应急队伍人员储备,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或事故发生后因报告滞后导致未能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 电费回收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除电价优惠、电费补贴外,各地区出台的“欠费不停供”政策为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划定了延长缴费期,允许中小企业先用电后交费。电费是供电企业营业成果的最终体现,受此次疫情影响,众多中小企业随着经济环境变化无法及时复工,营收低下甚至无营收,形成欠费且在短时期内可能无法缴纳高额用电成本。因此供电企业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将面临电费无法回收或无法足额按期回收的风险。
三、供电企业疫情期间风险防控建议
结合本文前述供电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我们对供电企业疫情期间面临风险的防控提出如下建议:
1.关于供电中断风险的防控
连续供电是供电企业的法定义务,为避免因供电中断造成的法律风险,建议供电企业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1)及时转让合同电量
对于受疫情影响可能发生生产停滞或自身履行不能的供电企业,其所有已签订但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电力交易合同宜及时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交由电网企业保底供电,避免因无法履行合同电量承担违约风险及电力用户基本用能不足。
(2)提前通知可预见的停电
疫情期间,因电力供需紧张,电网可能出现有功功率不能满足需求、超稳定极限、电力系统故障、持续的频率降低或者电压超下限、备用容量不足等情况需要限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执行。
因执行有序用电方案需限电、停电的应事先履行通知义务,在停电前3至7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电力用户。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日向电力用户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向电力用户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
(3)加强电力设备隐患排查
特殊时期,供电企业宜加强应急设备、电力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加强对电力用户尤其是重要电力用户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增加隐患排查频率,发现用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用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或及时帮助用户消除事故隐患;指导重要电力用户配置和使用自备应急电源,因事故造成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中断的且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无效的,电网企业应依法提供必要的支援。
(4)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电力供应
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疫情攻坚当下,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企业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被列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应予以重点保障。电力事故发生后,应优先恢复上述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2.关于电力供应事故应急管理风险的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事故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健全电力供应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是当下供电企业为应对疫情应做好的基础性工作。结合《通知》要求,就疫情期间供电企业电力供应事故应急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1)应急预案实现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处置全覆盖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3条明确,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宜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电力事故大小制订相应应急预案,所有应急处理人员根据应急预案均可明确岗位职责及如何进行各类应急故障的处理。为提高应急处理效率,可通过预演磨合整体协调性及加快应急处理速度。
(2)应急救援队伍及后备人员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增强抢险救援力量。为提升供电企业的综合应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宜打破部门界限。应急队伍除做好应急设备的维护、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外,基于供电企业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的义务,供电企业还应加强值班人员值守,确保遇事有人指挥、有人落实。
(3)严格执行电力供应事故信息报送制度
出现电力供应事故,供电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6条、《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供电企业宜事先畅通报送渠道,培训员工使其熟悉报送流程,杜绝因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突发事故应对处置而带来的违法风险。
3.关于电费回收风险的防控
基于国家及各地区政府出台的电费优惠政策及当前疫情形势,供电企业应遵循各地区政策规定,允许电力用户出现“先用电、后缴费”的情况。为防范疫情过后可能出现的电费回收风险,供电企业可实施如下措施:
(1)签订供用电补充合同,明确电费延迟缴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在原供用电合同的基础上,与电力用户签订供用电补充合同,按照各地区划定的延长期,约定电力用户延迟缴付的期限,明确最后的缴费期限、缴费方式及未按期缴费的违约责任。供电企业对电力用户因未按期缴费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建议参照该电力用户每日电费总额的1‰至3‰收取,且约定的违约金不宜超过未按期缴费造成损失的30%。
(2)要求电力用户提供财产抵押或其他担保
对于发现可能出现或已出现停产或濒临倒闭等情况的电力用户,或曾出现恶意欠费、信誉不良的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可要求其提供担保,用于担保未来电费债权的实现。
(3)及时催收电费
在政策规定的延长期限或供用电补充合同约定的延迟缴付期限届满后,供电企业宜尽快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催收电费,并注意保存催收证据,为未来可能的诉讼作准备。
结 语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对电力保障服务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指示,各地区相应出台多项供用电相关帮扶政策助力全民共克时艰。除持续供电外,供电企业在战疫保电第一线还应履行紧急供电、重要用户稳定供电、24小时供电故障保修受理、电力供应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履行电价帮扶政策等义务。基于上述义务可能产生的供电中断、电力供应事故应急管理以及电费回收风险,供电企业宜参照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实施契合自身经营管理情况的防控措施。
作为广大电力用户之一,我们由衷感谢始终奋战在抗疫一线的电力人,也衷心祝愿坚守一线的每一位逆行者平安归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