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争议焦点:
明知他人为规避法院执行,仍向其出借银行账户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基本案情:
原告甲某向法院诉称,被告乙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原告按照被告乙某要求,多次向被告丙某、丁某账户转款,为被告乙某提供借款,后被告乙某向原告出具借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乙某均以各种理由拒还欠款,已经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原告甲某请求判令被告乙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判令被告丙某、丁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本案经审查后认为,甲某举证的银行流水及丙某、丁某的当庭陈述能够相互印证甲某向乙某交付过款项的事实,该事实与甲某提交的借条进一步印证了乙某以借条的形式确认了双方存在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故法院对甲某主张其与乙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事实予以认可,对甲某要求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予以支持。
关于本案的另一主要争议,即丙某、丁某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首先,丙某、丁某出借银行账户给乙某使用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其次,丙某、丁某明知乙某为被执行人,仍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乙某占有、使用,由乙某对账户进行实际控制并用于其自身经济活动,从而达到乙某规避法院强制执行的目的,造成乙某的财产与丙某、丁某的财产混同,进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本案中,丙某、丁某应在乙某不能偿还借款本息的范围内对甲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律师观点
出借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或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却在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特别是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案件中,纠纷发生后,权利人往往以出借人出借其银行账户为由,要求出借人对借用人的债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出借银行账户应当如何定性,需要在个案中综合分析出借人的过错与责任。本案中,出借人明知他人借用银行账户是出于规避法院的强制执行,仍为其提供账户予以协助,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自然人对外出借个人银行账户,不仅涉及违反相关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还有可能对该账户内款项涉及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给自己造成财产、信用损失;更有甚者,借到他人账户后去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出借人无形之中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终构成犯罪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出借银行账户一定要十分谨慎,非不得已不要出借,如果确实是基于朋友、亲戚的请求而代收款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明确债权人、债务人、出借人三方权利义务,保留好相关证据,保障自身的权利。
出借银行账户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者:蒋文超来源: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简介 争议焦点: 明知他人为规避法院执行,仍向其出借银行账户是否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