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后将面临现金流短缺问题,短期内如何快速获得现金流,是解决企业运营的燃眉之急。今天,我们聊一聊,有限公司如何通过增资方式快速解决运营资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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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有限公司增资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外,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换言之,除非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否则在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为股东固有权利。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2.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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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可通过原股东认缴出资、公积金转增等方式。从通过原股东认缴出资增加注册资本而言,因货币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而非货币出资须同时具备可用货币评估可依法转让两个条件,故股东以货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可快速解决疫情后复工时企业运营的现金流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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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有限公司增资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即需经以下程序:
1.经过股东会决议
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召开股东会会议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会议记录后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如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在内,故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时,公司章程相应修改。
3.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最好用自己的账户出资,非本人账户的须备注付款用途;尽量以人民币出资,须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4.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应当自增加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否则公司登记机关将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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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后,应当及时履行出资义务,未及时足额出资的,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等规定,可能需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责任:
(1)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经公司催告缴纳,股东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3)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6)未交付货币,虚假出资者可能涉嫌虚假出资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的刑事处罚。
疫情过后,企业如何增资解决运营资金短缺
作者:刘明玉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后将面临现金流短缺问题,短期内如何快速获得现金流,是解决企业运营的燃眉之急。今天,我们聊一聊,有限公司如何通过增资方式快速解决运营资金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