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卫健委印发规范食品安全地方及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2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地方标准备案工作》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范围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等,不包括特殊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及质量规格标准、非法添加物质及掺杂掺假鉴别检验方法等。《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要求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备案模式和工作流程,加强事后指导,强化企业标准守安全、促发展作用。
延伸阅读与提示
监管部门重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食企可积极制定企业标准,落实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身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标准的提质增效。
参考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2/content6930583.htm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2/content6930592.htm
2、市监总局拟对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执法方式,市监总局发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市监总局总结全国食品安全执法实践,拟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同时公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两个附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9日。
延伸阅读与提示
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并不意味着国家放宽了对食品的监管,也不代表企业可放松警惕、无视食品安全,食品企业应一如既往遵守法律法规,关注行业变化,及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参考链接: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4/art1dfab59163474e02bf6fc9fd19c79b7a.html
3、市监总局公开征求《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月8日,市监总局公布《关于公开征求<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明确,以人参为原料的产品备案时,人参必须符合原料目录的原料技术要求。考虑到林下山参种植、鉴别等特别情况,产品备案时,不应在备案凭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技术要求中体现“林下山参”,使用林下山参作为原料的产品可申请保健食品注册。对于不同品种灵芝产品备案时,允许以不同种名命名产品名称。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8日。
延伸阅读与提示
保健食品企业应及时关注本行业技术要求的变化,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发做好相应的调整,合规发展,并可根据实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意见。
参考链接: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4/art99addec12d244cbb9dd20affd9fcd72a.html
4、市监总局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工作
近日,市监总局公布《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的公告》。《指南》共六章二十四条,明确了各类人员试题中专业部分试题的最低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可适当增加监督抽考频次。《大纲》共分公共部分与专业部分两部分,其中公共部分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等,专业部分涉及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内容,并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指南》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延伸阅读与提示
《指南》明确了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考要求,建议相关企业保持关注《指南》的后续实施情况,积极应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抽考。
参考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scs/art/2024/art72780ab154ae4bfcae5b1efcce1efcff.html
5、国家卫健委发布4项食养指南
2024年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编制发布了《成人高尿酸血症与痛风食养指南(2024年版)》《成人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儿童青少年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成人慢性肾脏病食养指南(2024年版)》,食养指南将食药物质、新食品原料融入合理膳食,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提供食谱套餐示例和营养健康建议,提升了膳食指导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延伸阅读与提示
食养指南系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文件,可以为相关群体提供膳食指导,相关食企可参考指南推荐内容,合理搭配不同人群的膳食。
参考链接:
http://www.nhc.gov.cn/sps/s7887k/202402/4a82f053aa78459bb88e35f812d184c3.shtml
6、市监总局拟奖励食企内部“吹哨人”,最高奖励100万
2月8日,市监总局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告》共十二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内部员工及相关知情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本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可对“吹哨人”予以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同时规定,市监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吹哨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经“吹哨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吹哨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和举报奖励等相关情况;“吹哨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伪造证据,谎报案情、故意干扰办案程序。
延伸阅读与提示
早在2019年12月,市监总局就力推落实食品企业内部“吹哨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吹哨人”反馈问题,这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内部管理要求,食企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更需要做好制度建设、加强内部质量安全监管,做到资质合规、过程合规、食品成品合规,才能稳健经营运行。
参考链接: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4/art95f9d42ac346412f82659e5088e55520.html
7、市监部门公布第五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月4日,市监部门公布第五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本次公布案例涉及的处罚情形包括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设置最低消费额、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食品浪费及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等。
延伸阅读与提示
食品浪费问题一直受监管部门的重视,监管部门定期发布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建议食企积极自查食品浪费行政处罚的常见高发情形,避免违法担责。
参考链接: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4/art_ebbbe0b49d1c40a4a4c21d78aa503291.html
国家卫健委印发规范食品安全地方及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市监总局拟对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作者:李涵 李敏 刘春文 包原 何容广 王小萍 陈晓丹来源: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1、国家卫健委印发规范食品安全地方及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2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