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电商企业碰到的三类税务合规风险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电商行业作为互联网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蓬勃发展和创新性商业模式在全球范围内都取得了巨大成功,亚马逊已挤入全球十大市值企业,在跨境电商领域里中国卖家在亚马逊上2022年的GMV(平台销售额)达到201

电商行业作为互联网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蓬勃发展和创新性商业模式在全球范围内都取得了巨大成功,亚马逊已挤入全球十大市值企业,在跨境电商领域里中国卖家在亚马逊上2022年的GMV(平台销售额)达到2010亿美元;更不用说已经改变我们日常购物习惯的国内电商平台,依托电商平台成长起来的电商企业已经是我国零售业的主流业态。
然而,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税务合规问题也逐渐成为热点,因其线上经营、跨区域销售、信息资金物流快速流动等特征,涉及的税务规定和申报要求复杂多样。同时,近年来税务主管部门越来越重视电商平台的销售数据,加强对电商企业的调查和监管,这使得电商企业面临更高的税务合规压力。近期六七两月中,先后有7家电商企业碰到税务部门的税务调查,咨询泽良律所税务团队,我们总结发现有三类税务合规风险较为普遍:
一、刷单风险:电商行业内普遍存在刷单现象,刷单交易能否在税务调查中被剔除出真实交易;
二、销售额被查补风险:大量电商企业旗下店铺没有或极少申报纳税,在税务调查中如何合规地以较低税负补账;
三、私户收款风险:小型电商或店铺矩阵存在利用私人账户进行收款的现象,在税务调查中如何确定纳税主体为企业或个人,如何核定适用不同主体的不同税率。
下面,泽良律所税务团队将通过对应的三个案例(案例均已脱敏处理)说明这三类税务合规风险:
01 刷单风险
刷单是电商行业中的较为常见的不规范竞争行为,特别是在传统电商平台上。然而,在法律外观上,真实交易的收入与刷单收入并不能很直观地被准确区分。这导致税务主管部门在进行税务调查时可能将刷单收入认定为企业营业收入并成为计算利润的依据之一,进而要求企业补交税款,甚至认定违法进行税务处罚。
案例一:A企业在多家电商平台(包括天猫、淘宝、拼多多、京东等)上年销售额为3200万元,然而其中有1100万元的收入来自刷单行为。与此同时,A企业还存在内部成本支出凭证不全的问题,其真实利润率约为10%。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调查时直接将全部3200万元认定为企业的应税收入,并要求按行业平均利润率10%~20%之间进行认定应税所得额,要求A企业补缴全部税款,并拟对其处补缴税款0.5倍的行政处罚。
刷单引起的争议在电商行业较为常见,甚至衍生出专业刷单的灰产,在税务合规上,由于刷单行为与真实交易在外观上极为相似,处理这类争议对税务部门和承办案件的律师而言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刷单收入外观上体现为平台店铺的收入(下单的购物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单据及平台销售数据等),符合税务“三流一致”特征,有可能将其直接认定为企业收入,而虚增的销售收入却没有真实的成本支出,导致应税利润虚高。因此,如没有详尽的证据以证明刷单收入与正常交易收入的区别,则可能导致企业需要额外缴纳远多于实际销售额、利润所对应的税款。
02 销售额查补风险
随着电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常常会涉及多个纳税人主体,如子公司、分公司、个体户等,电商企业也常常以不同主体去注册平台店铺。这种多主体经营模式让电商企业经营灵活,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复杂的税务管理挑战。随着销售额的持续增加,但并没有同步规范财务制度和招聘专业财税人员,持续累积风险。通过调取平台销售数据、被实名举报及双随机税务检查等,税务部门一旦启动调查,电商企业的全部销售收入能被轻易核实,其将面临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的风险,进而被要求补缴税款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案例二:B企业因一名离职的运营经理向税务主管部门实名举报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进而引发税务调查。在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突击现场检查时,调取了电脑中的财务数据,确定B1企业以同一品牌在多平台线上线下实际销售额为2900万元,但其上年度申报的经营额为500万元。同时,涉及销售该品牌产品的有四个纳税人主体,分别为B1、B2、B3、B4,除B1外三个纳税人主体并未完成税务申报。由于B企业既未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也未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而是将日常做账外包代理记账,同时自行登记经营流水账,内部流水账中统一以B企业名义做账未区分B1、B2、B3、B4,其内部多经营主体的账目混乱问题,导致B企业在面对税务调查时被查实到全部经营流水账后,立即被要求补缴销售额差额2400万元的相关税款。
泽良税务团队针对B企业的经营情况展开调查与分析:通过注册会计师仔细审核B企业的财务记录,逐一核对四个纳税人主体的经营情况、销售额及税务资质等,建议B企业快速以合理合规的税负按四个主体分别进行补账并补缴税款,避免单一主体的大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税务处罚。
03 私户收款风险
部分企业为了经营方便和节约成本等原因,选择注册多个个体工商户收款或直接以个人账进行收款,但是同一自然人账户收取款项远超500万元。此举虽然在短期内能够降低税负,却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当未设计好企业与平台店铺的法律关系的前提下,大量以私户收款,可能导致税务主管部门认定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企业规范财务收款,严格禁止私户收款,禁止资金体外循环。
近期,以抖音平台为主的直播电商C企业向泽良税务团队咨询其被税务协查事项(外地税务部门发函本地协查),C企业的经营模式为多团队赛马机制,各团队进行独立核算,旗下主要三类业态:娱乐演艺类直播、带货直播、广告投流小黄车。C企业大量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收款,其中一个账户收款达1050万元,引发了金税系统的风险预警,并被正式发函要求本地税务部门调查核实,在调查过程中,税务部门查明C企业使用两位自然人名下十多个账户收款总额达2800万元,而C企业账户收款仅为800万元,导致C企业需要补缴税款和可能被税务行政处罚。
通过详细研究C企业的相关经营模式及财务资金流情况,调取企业内部多个经营团队的沟通记录和转账记录等证据资料;泽良税务团队建议C企业以阿米巴独立经营商业模式,分别以2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6个个体经营者为主体进行补充申报各项税费。
泽良税务团队建议
对于电商行业的经营复杂性以及各平台规则的不同,泽良律所税务团队深知电商行业内部的经营行为差异。为了提高电商企业的经营稳健性,我们诚挚提出以下建议:
01 根据经营规模和所属行业,确定合适的经营主体,以适用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政策。不同类型的纳税主体能够适用不同的法定税收优惠政策,应当避免长期零纳税申报。同时避免以下几种高风险行为:简单粗暴私户收款、找所谓的灵活用工平台买票、注册所谓税收洼地主体而忽略业务真实性等;
02 建议电商企业完整保留日常所有成本支出的支付凭证(通过转账支付,尽量避免现金支付),在未取得相应正式发票等凭证下,这些支付凭证在补账核定利润额时具有一定证据意义。
03 若电商企业旗下单一店铺年销售额预计会超过1000万元,泽良税务团队建议电商企业寻求专业税务师或税务律师的专业咨询,提前评估税务风险,至少达到高于同行业的税务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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