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5 年 7 月 8 日,欧洲议会研究服务(EPRS)发布了一项应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JURI)要求的研究,内容是关于生成式 AI 和版权的训练、生成、监管。
其包括了三项关键要点,即:
需要人工参与:欧盟版权法要求作品必须有可识别的人工参与和创造性选择,才有资格获得保护。
指令例外:《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指令 (EU) 2019/790)引入了文本和数据挖掘的例外。
监管挑战:由于 AI 训练需求、选择退出机制以及 AI 生成输出的模糊性,出现了法律不确定性。
并指出需要考虑的事项在于阐明 AI 版权法规:解决法律不确定性并标准化选择-退出(opt-outs)机制的形式,以保证 AI 生成内容保护规则的明确性。
主要内容
该研究探讨了版权立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 的适用。根据欧盟版权法的现状和欧盟法院(CJEU)制定的判例法,该研究规定,在作品的制作过程中必须有可识别的人类参与和创造性选择。因此,由 AI 系统生成且缺乏有意义的人工输入的作品通常不符合欧盟版权规则的保护条件。
欧盟版权法规的最新变更包括《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该指令引入了文本和数据挖掘(TDM) 的两项例外情况。根据该研究,该指令第3 条允许研究组织和文化遗产机构为科学研究目的进行TDM。同样,该指令第4 条提供了一个更广泛的例外,允许任何人进行TDM,前提是权利持有人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明确保留他们的权利。
然而,该研究指出,从版权的角度来看,对生成式AI 的监管存在以下挑战。这些调整包括:
AI 训练和版权法:生成式 AI 系统需要大型数据集进行训练,通常包含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然而,欧盟版权法并非为这种使用规模而设计,导致了法律不确定性;
TDM 例外:选择退出机制可能会使数据集不完整或具有法律风险;
选择退出:缺乏标准化的、机器可读的选择退出格式会给开发人员带来困惑;
AI 生成的输出存在歧义:欧盟版权法要求保护人类作者身份,因此 AI 生成的内容不会自动受到保护,并且在 AI 输出的所有权、责任和再次使用方面存在灰色地带;和
输入和输出之间的界限模糊:输出可能与受版权保护的训练数据非常相似,并且几乎没有关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评估潜在侵权情形的法律指导。
该研究详情可见:https://www.europarl.europa.eu/RegData/etudes/STUD/2025/774095/IUSTSTU(2025)774095EN.pdf
欧洲议会发布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和版权的研究
作者:出海互联网法律观察来源:出海互联网法律观察

引言 2025 年 7 月 8 日,欧洲议会研究服务(EPRS)发布了一项应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JURI)要求的研究,内容是关于生成式 AI 和版权的训练、生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