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在中国内地起诉,如何证明主体资格?

来源: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01 为何必须公证认证:法律效力的必经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

01 为何必须公证认证:法律效力的必经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境外公司参与中国内地诉讼,必须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其原因在于内地法院无法直接验证外国政府机构签发的原始文件真实性及法律效力,必须通过严格的公证认证手续确保境外公司的合法身份,由公证机关对原始文件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进行认可,再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公证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进行认可。
02 需要对哪些文件进行公证认证:核心清单与关键细节
在中国内地登记的法人参与诉讼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公司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也大致如此,但由于各国公司法规定不同,形式上存在差异:
1、营业执照
由登记机关签发,证明公司合法注册成立的证书,往往为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中并没有“法定代表人”这一概念,作为替代,公司可出具声明证明某人有权代表公司行事,并载明该人在公司的职位。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海外公司所指定的代表人往往为外国人,一般提交护照作为其身份证明文件。
除以上主要文件外,为确保文件效力,可以将以下文件一并进行公证认证并提交至法院:
1、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补充证明公司所指定的代表人确有相关权限。
2、存续证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补充证明公司未被注销。
03 海牙认证公约:跨境认证的超级“加速器”
海牙《关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公约”)共有120多个缔约国,包括中国、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等国家。该公约明确缔约国间文书可以通过“附加证明书”(Apostille)证明效力,无需再进行使领馆认证,极大简化了程序。
对于注册于海牙公约缔约国的外国公司,其身份证明文件所需证明程序如下:
1、由所在国的公证人(Notary Public)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权机构对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公证。
2、将公证后的文件提交给该缔约国指定的主管机关,由该机关在文件上附加一张标准格式的Apostille证明书。
至此,该文件即可在中国内地法院直接使用,无需再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结语
经过严格公证认证程序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海外公司在内地诉讼的“入场券”,精准理解法院文件要求,方能避免百万标的因程序瑕疵折戟沉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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