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2024年5月5日,值第26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国际仲裁大会(“ICCA Congress”)在香港召开之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主办的第二届贸仲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高峰论坛——“时代变革机遇”在香江之畔成功举办。
作为本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国际仲裁大会参会规模最大的边会,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墨西哥、德国、瑞士、巴西、西班牙、哥斯达黎加、智利、埃及、尼日利亚等近40个法域,跨六大洲逾300位法律界、仲裁界和商界人士到场参会。本次论坛还获得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等政府机构,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等专业组织,以及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在内近三十个国内外机构鼎立支持。
本次论坛以“时代变革机遇”为主题,演讲嘉宾围绕“区域视野:区内产业新动能与争议解决机制变革”“贸仲漫谈:贸仲2024版仲裁规则剖析和区内实务展望”“对话未来:国际仲裁在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三个议题展开讨论。
在议题三“对话未来:国际仲裁在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的讨论中,主持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教授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黄裕源先生,贸仲仲裁员、华大基因副总经理及总法律顾问徐茜女士,富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于千先生,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ichard Bird律师等演讲嘉宾围绕线上争议解决机制的机遇与挑战、中国数据交易的发展趋势及其争议解决机制、金融链路中的数据事故-交易错误与损失争议和跨境数据传输对国际仲裁的挑战进行专业交流。
现将该议题现场视频回放与演讲嘉宾演示文稿(部分)收录如下:
黄裕源先生演示文稿

于千先生演示文稿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Fujian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2024年5月5日,值第26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国际仲裁大会(“ICCA Congress”)在香港召开之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主办的第二届贸仲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高峰论坛——“时代变革机遇”在香江之畔成功举办。
作为本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国际仲裁大会参会规模最大的边会,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墨西哥、德国、瑞士、巴西、西班牙、哥斯达黎加、智利、埃及、尼日利亚等近40个法域,跨六大洲逾300位法律界、仲裁界和商界人士到场参会。本次论坛还获得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等政府机构,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等专业组织,以及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在内近三十个国内外机构鼎立支持。
本次论坛以“时代变革机遇”为主题,演讲嘉宾围绕“区域视野:区内产业新动能与争议解决机制变革”“贸仲漫谈:贸仲2024版仲裁规则剖析和区内实务展望”“对话未来:国际仲裁在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三个议题展开讨论。
在议题三“对话未来:国际仲裁在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的讨论中,主持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教授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黄裕源先生,贸仲仲裁员、华大基因副总经理及总法律顾问徐茜女士,富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于千先生,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ichard Bird律师等演讲嘉宾围绕线上争议解决机制的机遇与挑战、中国数据交易的发展趋势及其争议解决机制、金融链路中的数据事故-交易错误与损失争议和跨境数据传输对国际仲裁的挑战进行专业交流。
现将该议题现场视频回放与演讲嘉宾演示文稿(部分)收录如下:
黄裕源先生演示文稿

于千先生演示文稿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Fujian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