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地与香港的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面临着继承香港遗产的问题。然而,由于两地法律体系的差异,这一过程往往充满了挑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内地居民如何继承香港遗产的程序,助您顺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遗产承办
香港遗产继承程序,一般称为“遗产承办”程序。根据香港法律,被继承人死亡后,必须由具备申请资格的人(如遗嘱执行人、受益人等)通过遗产承办程序,向香港高等法院辖下的遗产承办处申请“授予书”,成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方可对遗产进行处理。
“授予书”是一项法院命令,针对不同情况有三种类型:
(1)在遗嘱继承中授予遗嘱执行人的称为“遗嘱认证”;
(2)在没有执行人的遗嘱继承中授予遗产管理人称为“遗产管理书(附有遗嘱)”;
(3)在无遗嘱继承中授予遗产管理人的称谓“遗产管理书”。
上述提到的“遗产管理人”,是指无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需要确定一个人来管理遗产。“遗嘱执行人”,则是指存在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确定执行人依照遗嘱指示来负责遗产承办事务。
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下,我们内地所谓的“继承人”是称为“受益人”。受益人在死者死亡之后,是不会直接取得遗产的。首先由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遗产,然后由他们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将遗产分配给受益人。
二、如何申请遗产承办程序
1、材料准备
申请遗产承办程序,首要任务是准备齐全的继承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配偶子女、父母亲属情况)、遗嘱/死者生前无遗嘱的声明等等。
这些材料必须经由中国内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证,以确保其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有效性。
2、委托内地律师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除了上述材料,如内地居民继承香港遗产涉及到内地法律适用我问题的,一般还需要委托内地律师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这份法律意见书是由中国内地律师根据香港高等法院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就被继承人、继承人的身份情况、亲属关系、继承人范围、顺位等继承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书。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高等法院对中国内地律师的资质和经验是有要求的,至少需要有5年执业经验的内地律师才能出具此类文书。内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般需经过内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证。
3、向遗产承办处提交申请
上述材料文书准备后,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协助向遗产承办处提交申请。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申请,但香港继承手续较为复杂,建议请香港律师协助办理更为稳妥。
委托香港律师后,香港律师会准备好遗产承办申请书、资产证明文件,连同上述继承材料、中国法律意见书等一并提交给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
香港高等法院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如有需要,申请人还需就所提交的材料,向承办处做出合理解释。
4、提供担保
如果申请人非香港居民,在申请遗产承办时需要提供担保以作为将来履行“遗产管理人”职务的担保。实践上看,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选择,一是由两位香港居民提供与遗产同等额的资产作为担保;二是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一般按照遗产总价值的4%-5%计算收取保险费。
5、取得授予书
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获得法院确定为遗产代理人的申请人,会被颁发授予书。申请人藉由授予书,便可管理、登记、评估、协调、分配遗产给受益人。
三、申请授予书需要多久时间
所需时间因个案而定,简单案件一般需要5至7周时间。不过,内地居民要继承在港遗产通常比较耗时间,即使在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处理时长大概在6个月到1年之间,最长甚至几年。
四、申请授予书所产生的法院费用
如果被继承人是在2006年2月11日前去世的,法院费用包括(以下数据来自于官网,仅供参考):
1.申请书的存档费用港币265元;
2.授予书的誊写费用港币72元;
3.处理授予书申请的按比例收费:
如果被继承人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后去世,法院通常收费包括:
1.申请书的存档费用265元;
2.授予书的誊写费用72元。
请注意:处理授予书申请的按比例收费现已取消。
五、结尾
涉港继承的情形往往比想象中更为复杂,涉及到继承人资格的确认、遗产分配的合法性等诸多敏感问题。在办理涉港继承时,建议委托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协助您完成继承事宜,解决潜在的争议点,并确保遗产继承过程遵循两地法律规定,从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继承香港遗产并非遥不可及,只要按照正确的程序,准备充分的材料,并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您就能顺利踏上继承之路,实现对亲人遗产的合法继承。希望本文能为您在继承香港遗产的道路上提供清晰的指引,助您一路顺畅。
涉港继承指南之内地居民应如何继承香港遗产?
作者:陈蕊伶 冯静雯来源:广悦律师事务所

随着内地与香港的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面临着继承香港遗产的问题。然而,由于两地法律体系的差异,这一过程往往充满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