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涉罪千万别乱操作!刑辩律师带你读懂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全流程

来源:智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不少家长遇到孩子涉刑,往往惊慌失措、慌不择路。事实上,对于未成年人涉刑,法律给了一道“教育挽救”的口子,就是附条件不起诉。今天,辩护人带你读懂这个制度,一起收藏吧。

不少家长遇到孩子涉刑,往往惊慌失措、慌不择路。事实上,对于未成年人涉刑,法律给了一道“教育挽救”的口子,就是附条件不起诉。今天,辩护人带你读懂这个制度,一起收藏吧。
一、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我们都知道,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不起诉的意思,就是说检察院对于某一个案件,因为可能不构成犯罪、可能情节比较轻、可能证据不够,所以不把案件移送到法院进行审判,诉讼程序到检察院为止,由于案件没有送到法院,所以从法律上讲,当事人是不构成犯罪的,因此也就没有留下犯罪记录。往往成年人的案件不起诉是三种,也就是对应我们前面所说的三种情形,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而未成年人案件,在这个基础上,又增加一种,就是附条件不起诉。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检察院对于未成年人,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能暂时不把未成年人移送到法院审判,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然后规定一段时间进行考察,如果这段期间未成年人表现良好,案件就最终作出不起诉;如果表现不好,例如又犯新罪,则会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将旧罪、新罪一并移送法院审判。那附条件不起诉做出需要什么条件呢?
亮黑板了:
罪名有要求
必须是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的罪名,像故意伤害、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
刑期不能重
检察院通过评估案件所有的情节,认为法院可能判到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刑期降不到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无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
主观能悔改
未成年人能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改正。这里的悔改,通常表现在能自首、认罪认罚、立功、赔偿被害人等等。
二、附条件不起诉的流程
第一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如果未成年人符合上述适用条件,检察院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愿意管教,就会考虑能否附条件不起诉。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之前,检察院会听取未成年人和他父母、公安机关、被害人、辩护人的意见。
第二步:设置考验期和考察条件。检察院会根据未成年人可能判处的刑期决定考验期的时间,考验期是6个月到1年,比如说,未成年人的刑期可能判到8个月有期徒刑,那考验期就可能会设置8个月。在考验期内,会设定考察条件需要未成年人及家长遵守,比如说让未成年人定期参加公益劳动、法治教育,有时候家长也可能会被要求参加一些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三步:如果没有撤销情形,考验期满后作出最终的不起诉。除非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屡教不改,否则经过考验期后,检察院就会最终不起诉,并且这个记录会被封存起来,不影响工作、就学。
三、律师专业意见
碰到孩子涉刑,家长应当尽量配合检察院,争取附条件不起诉,并最终取得不起诉。
第一点:要将孩子以往好的表现情况、家庭监护的优势条件向检察院和社工如实反映。在未成年人案件中,有一道程序是社会调查,检察院会委托司法社工对于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监护进行调查,这个程序会影响对未成年人是否起诉。因此孩子及家长在接受社工老师调查时,态度一定要诚恳,多将孩子以往好的表现、家庭监护的优势条件,与社工老师进行沟通,取得司法社工的理解,进而反馈至检察官。
◎辩护律师建议:
1.可将以往孩子成长经历、家庭成员良好相处、在校良好表现的照片和材料进行整理,提交给检察院和司法社工。
2.如果孩子以往在学校表现良好,且学校也已经知道孩子涉案了,可以跟学校沟通,能否出具表现良好的情况材料。
3.如果孩子是取保候审,则把取保候审期间,孩子表现进步的情况向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反映,让他们觉得孩子能够教育悔改。
4.家长要充分表明愿意履行监护义务的决心,甚至可以书写承诺书,表明自己愿意履行监护义务和参加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点: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争取取得谅解。未成年人能否被做出附条件不起诉,被害人的态度至关重要,被害人能够谅解会使得检察院更倾向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给未成年人教育改正的机会。因此在诉讼期间,孩子及家长一定要努力寻求被害人的谅解。
◎辩护律师建议:
1.在与被害人沟通取得谅解前,一定要提前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沟通,在征得同意并且在良好的时机,再进行沟通,避免矛盾激化,甚至影响案件节奏。
2.与被害人进行沟通时,一定要态度诚恳,绝对不能激化矛盾,必要时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参与协调。如果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一定要与其家长进行沟通,避免直接找被害人。若被害人愿意谅解,则出具正规的谅解书,然后提交给公安机关、检察院。
3.若被害人执意不肯谅解,也一定要表示出诚恳的态度。例如,可以撰写道歉信、录制道歉视频等方式,提交给公安机关、检察院。
第三点:若是被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孩子和家长一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司法社工的考察监督。
◎辩护律师建议:
1.若觉得考验期过长,考察条件过分严苛,在做出附条件不起诉之前,可以跟检察院进行沟通,客观陈述现实困难,争取理解;若检察院认为考验期和考察条件不宜变更的,则尽量配合,避免被误解为不同意附条件不起诉,最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在考验期间,孩子需要严格遵守考察条件。如果有客观困难,一定要提前向检察官和司法社工进行报备。
3.针对未成年人是否会留下案底的担忧。首先需要说明的是,附条件不起诉以及最终的不起诉,并没有经过法院审判,从法律上讲是无罪的,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次,关于不起诉的记录,由于未成年人的不起诉记录是被封存起来的,除非后来未成年人又再次涉案,否则这个记录是不会被揭开的,家长完全不必过分担忧。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