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人民法院深刻的自我革命和变革。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打造“数据法院”、“智慧法院”,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的现代化的需要。为打造网络化、透明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海事法院,2018年6月,上海海事法院在线智能海事诉讼系统上线,为当事人提供全业务网上办理和全流程信息公开等诉讼服务。2019年5月24日启用的全国海事法院首个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主要为法官智能化办案而研发,开拓了海事审判专业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路径,是上海海事法院建设智慧海事法院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上海海事法院智能办案和诉讼服务的全方位升级。
5月24日,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助理李建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和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共同开通启动了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该系统由12名专业法官全程参与研发,涵盖海事法院70%以上的审理案件,开拓了海事审判专业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找准问题困境,明确建设目标,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
当前,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法官的审判环境和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法官在适应信息化带来的新变化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境:一是审判信息散落在审判系统、庭审系统、随案电子卷宗等各个不同系统,各系统间缺乏有效整合;二是海事案件事实梳理、校核难度较大,提炼归纳诉辩争点尚无统一标准;三是随着我国海洋经济和航运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日趋复杂,裁判尺度难以把握;四是审判经验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有效传递复制,经验壁垒有待破除。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立项并委托上海海事法院研发了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该系统作为智慧海事法院建设试点项目,目标是建立一批符合海事审判司法规律,能够向全国海事法院推广使用的信息系统,确保智慧海事法院建设可持续发展。此次启用的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专为法官智能化办案而研发,是上海海事法院建设智慧海事法院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法院智能办案和诉讼服务的全方位升级。
二、构建六大子系统,全面升级法官智能办案和诉讼服务
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包含六个子系统,分别为无单放货类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船舶碰撞类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货损货差类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海上保险类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船舶数据分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一是构建五大案件智能辅助办案子系统。无单放货类、船舶碰撞类、货损货差类、海上保险类和货运代理合同类等五个案件智能辅助办案子系统,主要是为法官审理具体案件进行实质性办案辅助。该系统通过与审判系统对接,获取审判系统的已有信息,在实时同步案件审理程序进展的同时,以法官的办案逻辑为导向,对电子卷宗材料进行实质分析,解析出当前已明确的案件事实,整理可指引法官办案的审理要素,自动匹配原、被告诉辩内容,提示争议焦点,推送类案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生成案件所需的笔录及判决书模板,并反馈至审判系统推动结案,可以实质性地减少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重复性、事务性工作,提高法官办案效率,同时智能化的数据整合功能对法官办案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让法官好办案、办好案。二是完善船舶数据分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二期)。该系统主要是以海事审判专业化信息技术为支撑,广泛收集、储存与海事审判执行密切相关的船舶、海洋环境、气象海况等相关数据,实现海事审判执行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应用等信息一体化目标。此前,上海海事法院研发的船舶数据分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一期)已经实现了船舶实时定位、天气水文预告、历史航迹回溯等功能。此次打造的船舶数据分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二期)的主要内容集中于:1.开发互联网网页版,对船舶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整合及定制开发,让全国海事法院可以使用该系统,为海事审判、执行法官的应用提供便利;2.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展多维度的检索和综合分析功能,新增船舶扣押预警等功能;3.模拟船舶碰撞事故发展轨迹,为法官厘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供客观全面的数据依据;4.扩展外部数据来源将现有的审判信息、当事人信息也融入其中。此外,还开发了船舶智能评估模块和船舶扣押模块,构建能辅助执行的智能化船舶数据分析系统。
三、整合数据资源库,优化功能应用,加强海事审判裁判尺度统一
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融合了审判数据库、办案要件库、证据资源库、裁判规则库、裁判文书库和案例推送库等6个大数据资源库,搭建了以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等技术为基础的人工智能支撑平台,根据办案逻辑为导向,以案件审理流程为横轴展开,分为立案、阅卷、庭前准备、庭审、评议和裁判六个阶段,构建面向法官的人工智能交互体系和以知识图谱为中心的人工智能辅助决策体系。
一是自动对接审判系统、庭审系统、文书系统、随案电子卷宗系统,根据法官的阅卷习惯,将所有平台进行整合,获取所审理案件全部材料,减少法官在办案时频繁切换系统查找资料工作,减轻重复、繁琐的事务性工作。
二是与案件审理程序实时同步,对案件材料进行实质性分析,解析当前已明确的案件事实,整理可指引法官办案的审理要素,自动匹配原被告诉辩内容,提示争议焦点。
三是自动提示诉辩内容、自动生成个案特点的笔录模板和过程性文书,提示和对比证据、整理审理要点,避免疏漏。
四是精准推送类案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减少因办案法官个人判断的局限性、主观性造成裁判结果的较大差异,统一裁判尺度。
四是有效整合案件审理全流程信息,通过随案电子卷宗系统自动抓取识别和质证、庭审、合议庭等笔录的智能分析回填,自动生成裁判文书首部、原被告诉辩、证据认证,事实查明等,完成裁判文书80%内容的自动生成,节约法官撰写裁判文书的时间。
六是全面整理同类案件的原告诉请、被告答辩、争议焦点和常用证据,构建该类案件审理的知识图谱,提示办理要点,有效总结类案审理规则和流程,达到辅助法官办案、统一裁判标准的目的。
全国首个海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启用,上海海事法院为法官办案配备智能“助理”
作者:上海高院研究室来源:上海高院研究室

编者按 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人民法院深刻的自我革命和变革。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打造“数据法院”、“智慧法院”,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的现代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