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律师都有一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办法,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团队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会使用三个方法:第一是精细化的辩护方案;第二是精细化的表达;第三是精细化的效果。
1. 精细化的方案
精细化的辩护方案的产生有一个过程,我们确定辩护方案通常按照下面三个步骤进行:第一,确定案件的待定事实;第二,对证据进行分类;第三,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然后根据以上三个步骤,得出辩护方案。
我们在接到一个刑事案件的时候,通常是根据涉嫌的罪名,或者是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首先确定这个罪名所对应的法律条款,然后根据这个法律条款,将法律所要求的待证事实归纳出来。比如受贿罪,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那么根据这个条款,我们可以归纳这个罪名的待证事实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和收受他人财务。
这是一级的概念事实。在确定了待证事实以后,我们对证明这些待证事实的证据进行分类。比如说非法证据,那么我们就按照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来申请排非。对不可采信的证据,我们就把它放到一边。不可采信的证据通常指的是严重的违反程序规定的证据。对一些瑕疵证据,我们就要求控方进行补强,如果得到了补强,它可以作为可采证据,如果得不到补强,那么反而作为不可采取的证据。
在这些工作做完之后,我们将其他可采行的证据归纳起来,进入下一步进行整体地分级和评判。分析和评判的时候,我们通常注重以下一些原则:比如说证据和证据之间有没有矛盾?证据和事实之间有没有矛盾?这些证据组合在一起,能否排除合理的怀疑?最后这些证据组合在一起,能否达到证明待证事实的目的?
如果能够确实充分地证明待证事实,可以证明构成犯罪,那么我们的辩护方案就只能做有罪辩护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从轻减刑或者免除严刑处罚的角度去考虑。如果不能证明待证事实,我们要根据证据分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充分或者不足或者矛盾等因素来确定证据不足的辩护方案。
通过这样精细化的分析控方的证据体系得出来的方案,既容易看明白,也容易说清楚。甚至控辩审,大家都是在同一个平台上来进行说事,所以事情比较容易说清楚。这是我们比较喜欢用这种方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2. 精细化的表达
其实表达容易,输出难。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解释这句话。
第一个方法是精准的输出,细化数据,模拟检验。我们上法庭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服法官,这个目的一定要明确。我们上法庭的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努力。所以精细化的表达方式,比如说,我们都比较熟悉的东方大律师翟建,他对精细化的表达就提出过一个建议:给辩护词加一个题目。给辩护词加一个题目,能够让辩护的意见、主题,非常的鲜明。翟建大律师,他的每个辩护意见都有一个题目。其实给辩护词加一个题目,真的是非常有趣的事情。但是,给辩护词加一个题目,很难很难。大家不妨可以试一试这种方法。
第二个方法是我们经常用的图表的方法。这个方法我们也得益于iCourt老师教授给我们的一套方法。下面用一张图片来展示。
我们在办理的一个案件过程中,两个当事人的身份外观是完全一致的。这个案子的纠结之处在于被告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因为这个案子影响比较大,为了更清晰地表达,我们就做了这样的一个图表,交到了法院。这个图表是由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于佳律师做的,她也是我们iCourt的资深学员。
第三个方法,我们认为非常重要,我们要说服法官就要找准法官的痛点。痛点这个词是iCourt的写作课老师张健提出来的,张健在写作课程给我们讲的策略分析报告,就是围绕痛点进行分析问题。策略分析报告已经成为我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年轻律师公认的制胜法宝。这个策略分析报告出来以后,让我们的律师很有成就感,而且客户也特别的认同,特别的喜欢。这种策略分析报告确实表达力很强,所以张健老师还是特别的招人喜欢,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实惠。
刑事法官的痛点是什么?我们如何来说服刑事法官?法官的痛点是安全感。我们律师的话,能不能给法官安全感,或者说我们律师怎样能够让法官,在听了我们的意见以后就有了安全感?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采取的是细化的数据,我们可以根据大数据来搜索对我们这个案件有利的生效判决。这个步骤既简单又特别有效,因为这些判决书的观点,不是我们律师说的,而是已经生效了的判决书,都是法官说的。我代理过一个案件,当时这个案件有两个法定的处罚证据,但是这个案件能不能连续下两个量刑格存在疑问。
当时我就用iCourt的iLaw系统搜索出五份相同案件的判决书,这个案子最后判了缓刑,也就是今年的事。而且我们用细化的数据,还可以得到一些和案子相同的对我们比较有力、比较权威的一些观点。我们用这些生效的判决书和权威的观点来支撑观点的时候,我们律师的意见就比较强大了,就可以满足法官的安全感的需要。
精细化的表达要贴近哪一种方式是最好的?哪一种方式是客户最喜欢的?哪个律师的表达是最合适的?我们都有自己的团队,要找最适合的人去干他最适合的工作,我们会选择模拟法庭。我们会先做一个模拟的开庭,既打磨我们的辩护方案,也打磨我们的表达方式,同时让我们的当事人能够了解我们的工作。所以模拟法庭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关于模拟法庭这一项,我们李泳霄律师的有度商事团队这一块已经做得很好了。
3. 精细化的效果
裁判文书是检验律师是否做到了有效辩护的重要标准之一。贾敬龙故意杀人案,在网上引发热议,至今还没有平息。我们精细化辩护中心的名誉主任徐平律师,他代理了一件类似的案件。同样是因为拆迁,同样是杀死了人,贾敬龙用的是射钉枪,徐平主任代理的这个案件被告人用的是杀羊刀。贾敬龙是一枪毙命,另一个案子是两刀毙命。贾敬龙判的是死刑,另一个案件判的是缓刑。因为两个判决都是生效的判决,我不想评价案件的情况。我曾经在北京和徐平主任在一起讨论一个案件的时候,一个简单的案件。他仅是将和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的条款聚到一起就拿了46页纸。不包括规则全文,仅仅是条款,就拿了40多页。所以他是精细化辩护的真正践行者。
精细化辩护的过程会影响判决的结果。通过辩护意见的产生,对证据的分析,对控方的证据用思维导图或者Excel表的方式进行彻底的分析之后,我们对于控方的所有的证据就已经烂熟于心了。然后根据案件分析的情况,用策略分析报告,就是张健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对这个案件的走向,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这样我们对案件的历史和未来都进行了一个彻底的分析。这个时候,不论是在法庭上跟法官沟通,还是跟当事人沟通,抑或是跟公诉人在法庭上对抗,所有的证据材料已经全部被我们很细致地分析和掌握,这样我们在法庭上就会胜券在握。再加上我们充分的会见,说到会见这个活动,我们大成律师事务所参与快播案件的一位律师,他创建了我们大成律师事务所会见的纪录。有一个案件,他会见被告人会见了48次。
通过上述的工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思维已经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完整的体系,无论是案件的思路还是在法庭上的配合,包括一个眼神等等。通过这样的努力,会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来影响裁判结果,实现被告利益的最大化。
对于案件的辩护人来讲,我们不能决定案件的结果,但是我们可以影响案件的过程。通过规范化、技术化以及精细化的这样的一个过程,可以让我们当事人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因此,精细化、规范化、技术化的过程也是实现有效的辩护的最重要的一个途径。
用精细化、规范化和技术化实现有效辩护
作者:蒲桂平来源:iCourt法秀

每个律师都有一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办法,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团队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会使用三个方法:第一是精细化的辩护方案;第二是精细化的表达;第三是精细化的效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