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2023)赣1129破7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日轮候指定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为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案依法适用快速审理程序。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特告知如下。
为保证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有序进行,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债权申报事宜制作如下指引:
一、债权申报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登记表
债权申报登记表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机构债权申报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盖章处加盖公章,个人债权申报人本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签字处签字并捺手印。
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换算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破产申请受理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利息债权:不超过破产申请受理日,并附利息计算过程。
基本事实项: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另外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债权涉及合同关系则要写明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机构债权人与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登记机构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个人债权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机构债权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个人债权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代理人为律师的,须提交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所在律所出具的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
(三)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证明债权发生的原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关债权形成的借条、票据、银行流水、签证单、结算书、农民工资清单、职工工资表及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执行情况的说明等相关文件;
4.债权申报人在诉讼中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利息计算至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之日,即2023年7月18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复利等分开计算(迟延利息、滞纳金除外);
8.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依据。
特别提示:以上1至8项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予以返还。
二、债权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债权人提交的资料应一式两份;
债权人对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享有多笔债权的,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外);
债权申报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提交复印件,但应同时提交原件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予以返还;
对于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机构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材料上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清算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清算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清算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3)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特别提醒:请务必如实申报债权,若虚假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可能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三、债权申报时间及地址
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17日(在规定期限外申报债权的,需另行向管理人缴纳申报费用)。
申报地址:
(1)现场申报: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76号阳光时代A座总部经济大厦十三楼,联系人:吴云昊,联系方式:17879332031。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
(2)邮寄申报:收件人: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收件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76号阳光时代A座总部经济大厦十三楼,联系人:吴云昊,联系方式:17879332031,请在邮寄单注明“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等字样”,并注意保留邮件寄送底单。邮寄材料后,请根据管理人安排,提供原件核对。未经核对原件的材料可能不会被采信。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8月22日9时(上午8时30分开始签到)在万年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注意事项: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债权申报材料模板清单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万年县华宏废旧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