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前置精准发力 交通事故纠纷案结事了暖民心

来源:孟连县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孟连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1+N”多元解纷新格局,面对不同纠纷类型精准发力,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以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为依托,与政府部门、交警队等10余家

孟连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1+N”多元解纷新格局,面对不同纠纷类型精准发力,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以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为依托,与政府部门、交警队等10余家部门单位构建联动格局,与人民调解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搭建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近日,孟连法院勐马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该纠纷的及时化解充分彰显了道交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中发挥的大功效。
【案情回顾】被告岩某驾驶拖拉机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行驶时,遇到原告许某某驾驶的车辆时未减速靠右行驶,两车相撞造成徐某某车辆多处严重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岩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许某某将岩某诉至法院。
勐马法庭法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该起事故双方当事人系一个小组村民,有调解的可能性,便适用调解前置机制将该案委派给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官一起进行联动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仔细分析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得失,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被告岩某在调解开始时不松口、不面对、不接受,经过法官与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最后敞开心扉、积极配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孟连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耕诉源治理,以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矛盾为目标,筑好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确保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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