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子女探望、数据保护……两会的法律热点有哪些?

来源:星瀚微法苑

文章摘要
莺啼燕语,轻风剪剪,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

莺啼燕语,轻风剪剪,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立法工作也在稳中有序地开展,继2018年两会通过《宪法修正案》、《英雄烈士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之后,2019年,又将推进一系列触及市场改革、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的立法工作。
与此同时,两会代表们也更多地将目光聚焦到了诸多涉法提案中,据统计,今年全国“两会”,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2名律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17名律师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大家积极建言献策,更加侧重于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而其中不乏“网络游戏”、“妇女生育权”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热词。
就跟小星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哪些立法将推进
第一,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除外商投资法外,还将修改土地管理法、专利法、证券法,制定资源税法等。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保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第二,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包括抓紧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继续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和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制定长江保护法,为保护长江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第三,加强国家安全、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制定出口管制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制定社区矫正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刑法等,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支撑。
第四,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有关法律制度。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等,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定政务处分法,健全国家监察体制。
小星有话说
今年,许多法律人将目光投在了酝酿多年的《外商投资法》上。其实早在2011年,这部被定位为“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法律草案”就开始了修法研究,2015年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当时法案名称为《外国投资法》),2018年12月,更名为《外商投资法》后重新亮相,向社会征求意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甚至还为了它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呢!
制定外商投资法为什么这么重要呢? 它将取代我们过去的“外资三法”(197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6外资企业法、1988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代表着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里程碑式的创新。
例如,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更多亮点,和小星一起拭目以待吧!
2019年两会涉法律类的提案有哪些?
关键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提案人 :赵皖平(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
提案建议:被称为“电子鸦片”的成瘾性网络游戏备受关注,对部分青少年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影响。赵皖平建议,加快立法,强化对网络游戏的监管,以年龄和青少年认知水平为网络游戏分级。
提案人:马化腾(腾讯创始人)
提案建议:从触网管理、家长介入、企业技术措施、大众观念培养等角度多措并举,由国家牵头在各企业既有的防控措施和家长守护平台基础上,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管理平台。马化腾表示,腾讯加大了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力度,开始测试全新的 “儿童锁模式”。只有其监护人完成“解锁”孩子才能进入游戏。
提案人:孔涛(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提案建议:部分手机App存在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现象,甚至有部分App不惜走低俗化的路线,内容充斥着色情、暴力等相关信息,内容低劣突破底线,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建议对手机App按年龄分级限制。下载App须实名认证,并按照年龄和拍照头像严格进行认证,此外加强对App企业的检查频率和质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关键词:企业家保护
提案人: 朱征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提案建议:朱征夫今年的提案是《采取有效法律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家司法权益》。他认为,要根治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通过羁押逼使企业家就范、不当利用司法权掠夺民财等顽疾,必须围绕“规范司法权,切断利益链”的目标找措施、想办法。
关键词:律师会见难
提案人:吕红兵(全国律协副会长)
提案建议:吕红兵指出,现实环境下,律师执业有“九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质证难、发问难、辩护辩论难;知情难、申请难、申诉难。“法律界把前面三个叫做‘老三难’,主要发生在庭审前的阶段;中间的三个叫做‘新三难’,发生在审判阶段;后面的三个则叫做‘不老不新又三难’,发生在律师执业的各个阶段。”2015年9月,“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律师“会见难”的顽疾,深受各方好评。然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年、在全国范围内,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再次‘卷土重来’,侵犯律师会见权的情况有所‘回潮’,这一趋势在去年下半年更加明显。
关键词:正当防卫
提案人:周光权(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提案建议:正当防卫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公权力难以及时介入情形下的私人救济权。但是,在实务中,出现了大量正当防卫被不当地宣告为防卫过当的案件,使得立法者设置正当防卫制度的良好期待落空。周光权认为,应当通过司法实务,切实鼓励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让正义“不委屈也可以求全”,并最终有效维护法治秩序。
关键词:妇女与儿童保护
提案人:张宝艳(寻亲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
提案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犯罪过程中,还可能伴有强奸、虐待、非法拘禁、侮辱、殴打、强迫卖淫甚至致人死亡等罪行,更有可能导致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但由于量刑相对较轻,使得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依然铤而走险。因此,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应重于绑架罪。
提案人:黄细花(全国人大代表)
提案建议:如今,有较多女性不想或不能结婚,而又希望有孩子,不得不未婚生子。但目前中国限制未婚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一些地方仍对非婚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质上剥夺了非婚者的生育权。黄细花认为,现代化国家要提升生育率,除了降低女性生育成本、出台公共措施,真正要做的是给予女性更充分自主权,打破传统男权结构,承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利。废除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其上户口。
提案人:厉莉(北京法官)
提案建议:一方面立法应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角度出发,转变传统的“成年人权利本位”,加强对探望制度的优化设计,;另一方面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禁止为实现或阻碍探望目的进行私力救济。同时,科学划定探望制度权利行使的主体范围,在立法上赋予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子女的相互探望制度。这样既可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又符合立法的主旨,也顺应了父母情感需求和代际伦理需求,亦保护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别让孩子在“抢”与“藏”中受伤。
关键词:P2P与刑法修订
提案人:马兰(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院长)
提案建议:“非法吸收和集资诈骗罪犯往往拒绝退赃,宁愿投案自首,反正在监狱中待个3-4年,过几年出来又是一条好汉,可以说是一人受苦,全家享福。”马兰代表话锋直指P2P网贷平台。据估计,全国的民间融资案件受害者已达3.2亿人,60万顶格罚太轻,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马兰建议,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且不积极退赔,给国家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处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或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关键词:互联网治理、人工智能、数据安全
提案人:邵志清(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
提案建议: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社会问题逐渐显现,开始从技术领域、民事领域向刑事领域转变,一旦有侵害发生,智能机器人的使用者、制造者、机器人本身都应承担责任,但这些法律责任应进行严格的区分。社会对人工智能的认识也还处于初步阶段,目前进行综合立法的条件还不具备,但为了防范重大风险,需针对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进行立法。人工智能应用的管理应该重点围绕伦理道德、资源获取、主体认定、行为认定、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立法。
提案人:周云杰(海尔集团总裁),谈剑锋(上海众人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伟都(佳都科技董事长)
提案建议:目前大数据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主要体现:个人数据过度采集,造成重大社会安全风险;数据处理缺乏防护,存在严重技术安全隐患;隐私信息易于获取,导致地下网络犯罪高发。而保护消费者、用户数据安全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立法层面,要建立完善的体系;二是技术层面,要能保护每个个体数据隐私;三是企业文化层面,要建立一种尊重消费者、尊重消费者隐私的文化。
小星有话说
感谢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肩负人民的期待,共聚一堂,建真言、谋良策,贡献了多元、丰富的提案内容。从问题、方案到趋势,从过去、现在到未来,小星在其中看到了我们法治进程深化的一步步脚印,迈得更加坚定了!
在今后的日子里,小星也依然会继续陪伴在大家身边,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做新法新规的专业解读、传递法律人的声音!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