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2021年新规发布实施

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在2020年,新冠病毒彻底改变了人们以往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在2020年,新冠病毒彻底改变了人们以往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考虑到不断变化的世界形势,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整理了近期的国际仲裁实践,更新了仲裁规则以反映国际仲裁界的最新发展方向。国际商会于 2020年12月1日发布《2021年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2021年规则”),新规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替代2017版,并将适用于以后提交的仲裁案件。
1、网络虚拟听证会(Virtual Hearing)

2、案件合并(Case Consolidation)

3、追加第三人(Joinder to the Existing Arbitration)

4、扩大快速仲裁条款的适用范围 (The Application of the Expedited Procedure)

5、额外仲裁裁决(Issuance of Additional Award)

★总结★
除了以上的变更之外,为了使仲裁更加透明,新规也规定若当事人与任何非当事方签订了第三方供资协议(Third Party Funding Agreement)且第三方在仲裁结果中具有经济利益,需及时告知仲裁庭。国际商会此次还明确规定巴黎法院对任何在仲裁程序管理和仲裁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异议和诉讼具有专属管辖权。
2021年规则提倡高效、灵活和透明度,根据当今世界趋势量身定制,以确保国际仲裁程序可以在COVID-19流行期间及以后都可以顺利地进行,同时扩大了仲裁庭对程序事项进行裁决的权限,体现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想要进一步提升其在国际仲裁界中的影响力和成为更有吸引力的争端解决平台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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