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章争夺战”看公司公章到底意味着什么?

来源:极客法律

文章摘要
一、引言 近年来,因公司内部控制权争夺而引发的一系列荒谬举措——如偷抢公章、门口堵人,这类新闻屡见不鲜,往往被网友戏称“高端的商战”,但偷抢公章行为的背后,蕴含的却是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理论,需要公司经营
一、引言
近年来,因公司内部控制权争夺而引发的一系列荒谬举措——如偷抢公章、门口堵人,这类新闻屡见不鲜,往往被网友戏称“高端的商战”,但偷抢公章行为的背后,蕴含的却是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理论,需要公司经营者们提高重视程度,防患于未然。
二、公司印章的分类
通常来说,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以下五种: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发票专用章。其中以公章最为不可或缺,是公司处理涉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时必须加盖的印章。且刻制或遗失公章都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和登记,公章遗失的,还需登报声明进行公示,但多数报社会要求全体公司股东到场签署声明才可登报,因此公章遗失补办手续可谓困难重重,也不奇怪大股东们为何选择“剑走偏锋”偷抢公章而不是申报公章遗失。
虽然上述五类印章在法律上没有效力高低之差,但印章使用范围不同、可替代程度不同,往往导致人们认为效力有区分。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因此公章实际可以替代合同专用章,若无明确要求,也可替代法定代表人章使用。
三、从裁判实践看公司公章的法律功能
《公司法》中没有对公章作出规定和说明,主要是过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失效)、《九民纪要》和部分地方出台的规章中对公章篆刻及用章管理进行了规定。
公司印章是公司身份和权利的证明,也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标识工具,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证明。
从司法裁判实践来看,法官更关注的是公章的真伪,在诉讼中双方围绕公章进行举证和质证环节,目的是证明究竟是“真公章”还是“伪公章”。从裁判结果来看,如果最后法官认定是“真公章”,那么公章所指向的公司通常需要承担加盖这一公章的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一)异常人章关系及其效力
真章 假章 无章
真人 / ✔️,公司承担责任。 有权限且以法代、负责人身份签署,同时未超越权限的,视为公司意思→✔️,公司承担责任; 合同约定以盖章为必要条件的→×,合同未成立生效。
假人/无人 假人真章的几种情形: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名系假冒【能确定冒充者身份or不能确定冒充者身份】; 2、无权或超越代理权、在代理权终止后仍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不视为公司真实意思。

对于“假人真章”的问题,最高院认为,即便公章是真的,也不排除他人通过偷盗甚至抢夺等方式取得的可能,因而一概由法人、非法人组织承担合同责任,显然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了,也对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公。因此审判时还是会聚焦于审查人是否有代表权或代理权。
(二)以案说法:印章控制人滥用职权加盖的是不是真公章?
在不少公司内,印章实际控制人往往在公司内担任较为重要的职务,如总经理或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利用保管、使用印章的便利,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加盖印章,致使出具的文件不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177号
徐州开元阀业有限公司与董琪、杨武亮一般借款合同纠纷案
本案中,杨武亮共向董琪借款5次,3笔发生于杨武亮成为开元公司法代之前,2笔发生在成为法代之后且根本没有进入公司财务账,而是杨武亮个人账户收款。法院认为,即便三笔借款均发生在杨某亮成为开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借款是否用于开元公司,因杨某亮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以开元公司的名义向董某补出借据,并加盖开元公司的印章,应视为代表开元公司作出自愿承担借款的意思表示,开元公司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开元公司认为杨武亮的行为越权,侵犯了开元公司其他股东和职工权益,可以另行主张。
对于公司印章控制人滥用公司印章的行为,法院推定视为公司的意思表示,由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在能够证明相对人知道印章控制人超越权限所为的情况下,盖章的行为一般对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
四、公章用章建议
(一)建立公章的日常保管制度以及使用登记制度
公章保管和使用登记是许多小微和初创企业在实际用工中容易忽略或不以为意的地方,但实际上,明确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建立公章使用登记档案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应当注意:一是登记完整,申请盖章人员应在登记文本中对有关事项、时间等进行登记签字,登记文本应有页码且为连续;二是扫描备份留存,对所加盖文书扫描留存,多页文书且没有必要留存全部复制件的,可对盖章页等做部分留存,按先后时间归档;三是妥善保管,保管人员应对登记文本及档案妥善保管,避免损毁或遗失,一定期限后将登记文本档案向主管科室备份。
(二)制定用章规范,明确公章使用范围
公司内部管理经营一定注意禁止法定代表人和各部门负责人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公司内部制定书面、完备的用章范围、用章程序和用章格式的管理规章和文件,明确公司重要文件、资金事项、对外重大投资事项等涉及公司重大权益的法律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事项、公司公函、向政府部门报告事项等重大用印事项,原则上只可适用公司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此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都使用线上OA办公系统,公司也可以在内部管理时完善用章内部审批制度,如建立多级负责人逐级审批制,申请用章人须得填写用章时间、用章人、用章事由、盖章材料备案(拍照上传)等详细资料,才可通过审批。
五、结语
公司公章事关重大,应当引起企业管理者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不能待冲突矛盾爆发后才通过偷抢公章得非法手段解决问题。只有理解人、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才能提前预见冲突、防患于未然。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