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员工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发展、符合岗位要求的重要环节。试用期期限的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试用期考核标准及录用条件应明确具体,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用人单位应明确告知员工考核标准和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使试用期丧失了应当具有的重大考察意义。
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试用期内公司因员工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 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 欺诈、胁迫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作者:刘国文 温百顺来源:乾坤律师事务所

风险提示: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员工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发展、符合岗位要求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