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与娱乐场所中未成年人被伤残问题

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咨询人:陈先生 我家在20010年租了本地的集体土地9亩有余,签了20年合同,用于发展养殖业,现在由于修高速要征收一部分,那一部分刚好是主体建筑,征收后整个养殖厂就瘫痪了,请问我可以要求他全部征收拆除

咨询人:陈先生
我家在20010年租了本地的集体土地9亩有余,签了20年合同,用于发展养殖业,现在由于修高速要征收一部分,那一部分刚好是主体建筑,征收后整个养殖厂就瘫痪了,请问我可以要求他全部征收拆除吗?,在红线30m内,营业执照,临时土地使用证的缴费罚款记录这些都有,税也都交了的。临时土地使用证没有,按照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我们要注意哪些问题,由此造成的停业停产损失怎么计算,目前拆迁方给出的标准连投入的成本都不能保证。问题 如果我要最大限度的保证我的应当利益应该从哪方面切入?
本所律师胡远碧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涉及土地征收的相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及你介绍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之规定,我国土地征收以公共利益需要为条件,且实行比例原则,征收标的以公益事业之需为限,超出必要限度不在征收范围的土地,被征收人无权请求征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或者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如你属于土地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有权参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且作为土地承租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之规定,还可主张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三、因土地征收导致你方土地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你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与土地出租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但基于土地征收属于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因土地征收导致合同解除的,土地出租人除返还你方剩余期限租金外,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他赔偿责任。
咨询人:王女士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KTV娱乐场所里接纳未成年消费?未成年人在厕所摔成七级伤残,老板有责任吗?还有递交诉讼书时怎么要原告去工商部门去取资料,律师可以拿办到吗?
本所律师胡远碧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涉及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相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及你介绍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结合你所述情况,我们认为尽管伤者为未成年人,但KTV未尽审查义务,未限制未成年人进入,仍应当在未尽安全保障责任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起诉时,要提供被告的主体信息,以证明其适格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在诉讼时法院要求你去工商管理部门调取KTV信息,如你无法调取,可委托律师代为调取,或直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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