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律师和坤律师曾在员工股权激励那些事儿系列(一)至(六)中对员工股权激励的各方面进行了讨论分析。近年来,随着科创板和创业板IPO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关于员工股权激励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更新,沪深交易所陆续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国证监会也对《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进行了全面修订,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具体形式与方案设置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出现了越来越多“带期权上市”的案例,本番外篇将聊聊什么是“带期权上市”,也为众多老板及员工们对比“带期权上市”和“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这两种员工激励方案的异同。
爱江山更爱员工的Boss
幻想早日奶茶自由的员工
热爱工作的汉律师
仔细认真的坤律师
<
•••
![]() | Boss:经过一年多以前与汉律师和坤律师的几次讨论,我们对通过“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有了不少的了解,但我听说最近不少公司通过“带期权上市”进行了员工股权激励,这个“带期权上市”到底是什么? |
汉律师:大家所说的“带期权上市”是指拟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制定的期权计划,并在上市申报前将期权授予给员工,准备在上市后行权实施。简单来说,就是带着一个还未行权的员工激励计划进行IPO申报,由于A股关于股权清晰性的要求,在科创板之前,一般不允许公司带着未行权的期权上市,因此,“带期权上市”对于A股IPO闯关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呢! | ![]() |
![]() | 坤律师:“带期权上市”最初出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3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伴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月修订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也同步了相应的审核规则,现在不仅是科创板,创业板和主板也都可以用“带期权上市”这一方案啦!目前已经有不少“带期权上市”的案例了,比如博众精工(688097.SH)、迪哲医药(688192.SH)、希荻微(688173.SH)、三一重能(688349.SH)等。 |



<
•••
![]() | Boss:“带期权上市”与“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都是对员工的激励方式,有什么区别呢? |
坤律师:“带期权上市”与此前我们在员工股权激励那些事儿系列(一)至(六)中讨论的上市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进行激励存在很大的区别,比如:(1)“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的激励股权或股份来源是上市前的增资或者股份/股权转让,而“带期权上市”的股份来源可以是上市后定向增发股票或者在上市后进行股份回购,考虑到上市后进行股份回购的操作性和对公司现金流的压力等因素,现有案例基本上都是在上市后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2)在“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方案中,员工系通过持有持股平台的股权或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带期权上市”方案中,员工行权后则直接持有公司上市后的股票。 | ![]() |
![]() | 汉律师:是的,“带期权上市”最显著的优势在于,把员工行权放在了公司上市之后,与“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相比,减少了员工在公司未上市时就需要行权的不确定性风险。 |



<
•••
![]() | 员工:哇,按照“带期权上市”方案,我就可以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也当上BOSS、走上人生巅峰…… |
汉律师:是滴。不过,“带期权上市”方案中,员工的行权时间会比“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晚一些。“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需要在上市前行权完毕,而“带期权上市”则需要在上市后员工才能行权,同时还需要分期行权,规则层面要求每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且每期可行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单名激励对象获授期权总额的50%。也就是说,从期权计划授予日开始计算,最快得2年才能行权完毕,由于在上市后才能行权,所以员工第一次行权最快是在上市完成时点,行权完毕最快是在上市后满1年之时。 | ![]() |
![]() | 坤律师:另外,“带期权上市”方案需要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考核条件,具体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达到考核条件后才可行权。而对于“上市前员工持股计划”,规则层面没有关于考核指标的强制性要求,但考虑到员工稳定性等实际需求,公司通常也会设置考核指标作为行权条件。 |
![]() | Boss:这个条件深得我心,行权也需要看KPI呀!那公司所有人都可以参加“带期权上市”下的期权计划吗? |
汉律师:不是滴,独立董事和监事不能参加“带期权上市”下的期权计划。如果选择主板上市,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得参加期权计划。 | ![]() |
![]() | 坤律师:这里补充一下,如果选择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虽然可以参加“带期权上市”下的期权计划,但也有限制条件——首先得是公司员工,同时需要充分说明他们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
•••
![]() | 员工:那我们最多可以拿到多少股份呢? |
汉律师:如果是“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那么对于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并没有限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判断即可;如果是通过“带期权上市”的方案,期权计划所对应股票数量占上市前总股本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5%,同时,在制定期权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避免上市后期权行权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 |



<
•••
![]() | 员工:那还是挺多的嘛!价格上有什么优惠吗? |
坤律师:如果是“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价格上没有什么限制,能满足实缴需求即可;如果是“带期权上市”下的期权计划,期权的行权价格原则上不应低于授予期权时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由于评估值可能会比较高,从目前我们检索到的案例来看,大部分都是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依据来设定价格的。 | ![]() |
![]() | 员工:那我什么时候需要交钱呢? |
汉律师:如果是“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一般需要在上市申报前支付行权价款,而上市具有不确定性,对员工来说需要提前承担现金流的压力;而“带期权上市”方案中,上市后才能开始行权,所以员工在上市后行权时才需要支付行权价款。 | ![]() |
![]() | Boss:我们公司发展这么好,上市后的股价肯定杠杠的,小员儿,你的福气在后头! |
员工:老板说的对! | ![]() |



<
•••
![]() | 员工:之前讨论过“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有不少税务问题,那“带期权上市”方案中期权计划的税怎么交呀? |
汉律师:“带期权上市”方案中,员工行权时,期权计划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行权时的股票市场价与员工取得股票时支付的行权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可以享受单独核算(独立于工资薪金金额)的税务处理。此外,期权计划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员工可自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北京中关村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其员工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可以在3年内分期缴纳。 | ![]() |
![]() | 坤律师:除了汉律师提到的行权时的税款,在卖出股票时,也涉及税务问题。我们之前讨论过,以持股平台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中,自然人为有限合伙人的,需要就转让所得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同时有限合伙需要就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安排缴纳增值税;而在“带期权上市”方案下,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在二级市场卖出时,按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



<
•••
![]() | 员工: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卖掉这些股票呢? |
汉律师:如果是“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需要看持股平台的实际控制人是谁。以持股平台为有限合伙企业为例,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拟上市主体的实际控制人,那在上市后需要锁定36个月后才能减持;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其他员工的话,一般锁定12个月就可以减持了。 | ![]() |
![]() | 坤律师:如果是“带期权上市”下的期权计划,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能减持,而且3年期限届满后还得比照董监高的减持规定执行,具体而言就是每年减持的股票不能超过所持股票总数的25%,中间如果离职了,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哦。 |



<
•••
![]() | 员工:好漫长……可是我听说有的股票期权可以行权后就立即卖出,那是怎么回事? |
汉律师:你说的这种“股票期权”是在上市后新制定和实施的期权计划,和我们讨论的“带期权上市”不一样哦。 | ![]() |
![]() | 坤律师:是滴,你所提到的这种“股票期权”最早可在公司完成上市之日制定期权计划,而“带期权上市”最晚需要在申报上市前就制定期权计划。实际上,公司上市后对员工的激励方式更加多元,不仅“股票期权”,还有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我们接下来再给大家详细介绍。 |
Boss:专业的,就是不一样! | ![]() |
![]() | 员工:老板说的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