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问题:受让股权时为什么要调查转让方是否对转让股权出资到位?
解答:为了避免受让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仍需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或对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法律依据及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修订)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大数据分析(见第二节)清晰展示,股权转让中,调查转让方是否对转让股权出资到位具有重要意义。若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对被转让股权是否出资到位进行调查进而未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约定,则一旦公司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公司债权人要求转让方在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则受让方极有可能被判决承担出资义务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无论其在受让股权时是否已经支付股权转让款。
解决方案
受让股权时对转让方是否对转让股权出资到位进行调查,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载明转让方出资情况、根据出资情况对股权转让款进行调整并对出资义务进行约定。若通过调查无法查明出资情况,则要求转让方承诺其已经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并承诺若因出资存在问题导致受让方被公司或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则受让方可以要求转让方最终承担。
大数据分析
受让方被判决承担出资义务或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大数据图




从数量上看,上述2011年至2019年的数据显示,受让方股东被起诉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逐年增加;从行业来看,受让方股东被诉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分布于各行各业;从一审判决结果来看,受让方股东被判决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比例达88.36%。
问题:受让股权时为什么要调查转让方是否对转让股权出资到位?
解答:为了避免受让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仍需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或对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法律依据及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修订)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大数据分析(见第二节)清晰展示,股权转让中,调查转让方是否对转让股权出资到位具有重要意义。若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对被转让股权是否出资到位进行调查进而未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约定,则一旦公司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公司债权人要求转让方在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则受让方极有可能被判决承担出资义务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无论其在受让股权时是否已经支付股权转让款。
解决方案
受让股权时对转让方是否对转让股权出资到位进行调查,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载明转让方出资情况、根据出资情况对股权转让款进行调整并对出资义务进行约定。若通过调查无法查明出资情况,则要求转让方承诺其已经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并承诺若因出资存在问题导致受让方被公司或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则受让方可以要求转让方最终承担。
大数据分析
受让方被判决承担出资义务或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大数据图




从数量上看,上述2011年至2019年的数据显示,受让方股东被起诉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逐年增加;从行业来看,受让方股东被诉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分布于各行各业;从一审判决结果来看,受让方股东被判决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比例达8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