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是企业HR日常工作中再普遍不过的事情,但是续签并非简单的签字、盖章,HR操作稍有不当,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产损失,如何合法合规的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本文将会为企业解锁正确的续签“姿势”。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虽然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并未对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作出统一规定,但是北京对该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北京的用人单位需要注意该条规定,如果不准备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是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则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二、应当以书面形式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然该法条并未明确续订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上述规定,但通说观点认为“用工之日”包括劳动合同期满之后的再次用工之日。即续签劳动合同也应当以书面形式,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采用的就是此种观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用人单位如果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会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的选择方式
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有权选择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但此时需要注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例外情形用人单位无需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存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
(2)劳动者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3)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续签实操建议
1、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应当定期梳理员工档案,及时统计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员工名单,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作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决定。避免遗忘或延误续签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续签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提前通知、续签协商以及书面续签等;
3、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合规风险意识,在日常管理中主动履行合规义务并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做到防范风险于未然。
正确的劳动合同续签“姿势”,进来抄作业
作者:王子豪来源:北京继来律师事务所

续签劳动合同是企业HR日常工作中再普遍不过的事情,但是续签并非简单的签字、盖章,HR操作稍有不当,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产损失,如何合法合规的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本文将会为企业解锁正确的续签“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