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仲裁委员会化解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常州仲裁委江苏新能源仲裁中心

文章摘要
仲裁案例 “买房花了一两百万,可是交房却晚了近一年,开发商要给我们一个说法”。2023年底常州仲裁委员会陆续收到56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仲裁案例
“买房花了一两百万,可是交房却晚了近一年,开发商要给我们一个说法”。2023年底常州仲裁委员会陆续收到56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系列案件的申请人均来自江阴某小区,业主们要求被申请人常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2020年10月,肖某与常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于2022年12月31日交付。合同签订后,肖某按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按揭款。但房屋却未能按期交付,直到2023年10月日开发公司才与业主办理交付手续。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后,申请人于2023年底提起仲裁。与此同时其他55户业主也因为相同原因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以调为先,以少带多。该系列案在常州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同时为了缓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减轻群众诉累,在征得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同意后决定采取“个案先行,以少案带动多案化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快审快结,化解纠纷。针对未能调解成功的四十余起案件,仲裁庭首先做好细致的庭审准备,逐一整理出具体数据,包括逾期天数和违约金约定、政策文件等,庭审中,组织双方围绕证据进行了一一质证、充分辩论。仲裁庭认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至交付期间,因为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且开发公司实际施工也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故在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时既要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客观影响。最终仲裁庭快审快结,针对双方争议问题,在裁决书中充分释法明理,裁决书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现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常州仲裁委员会处理过多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总结形成了“调裁结合+以调为先+快审快结”的化解方案,实现了专业高效化解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常州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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