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公司该不该背锅?看《我不是药神》有感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最近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刷爆了朋友圈,剧情本身并不复杂,瑞士公司开发出来的药,在中国的价格远高于印度的仿制品价格,药效基本相同,于是等死的患者们便将求生的希望寄托在走私并贩卖印度药的男主程勇身上,一

最近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刷爆了朋友圈,剧情本身并不复杂,瑞士公司开发出来的药,在中国的价格远高于印度的仿制品价格,药效基本相同,于是等死的患者们便将求生的希望寄托在走私并贩卖印度药的男主程勇身上,一个中年危机的底层屌丝一跃成为病友们的救世主。前两天我也去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也经历了开始的搞笑,中间的沉默,以及结尾时的数度哽咽。一方面是其取材于社会真实故事,而这个弱势群体又是多数公众并不熟知的,另一方面,癌症主题又是所有公众今后可能面对的关乎自身利益不可回避的关切主题,所以人性的自私、高尚、残酷的现实、对社会良知的唤醒等等讨论充斥着网络各大论坛。
因为电影艺术的需要,剧情中生产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药物“格列卫(电影中叫格列宁)”的瑞士诺华公司(电影中叫瑞士诺瓦公司)被刻画成了自私自利、金钱为上、没有人情味的公司,也是映后在论坛中被众人抨击、唾骂的对象。那么瑞士诺华公司是否应当被抨击?印度仿制专利药是否值得大力提倡?以及影片中其他被忽视的人性问题也是这部电影留给我们所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像格列卫这种特效新药是一个专利制度根子上的老问题,专利制度以限期排他垄断权的形式给发明人一定保护和利益,以鼓励他们做出发明,但发明必须充分公开,一旦过了保护期就贡献给社会了,这样也促进了社会的技术进步。如果没有专利制度,发明人做出发明公开发明的积极性会大大降低,要知道很多发明成果要很巨大的投入才做得出来的。专利的执法和保护力度需要在以上个人权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从局部来讲,专利药品会出现排他垄断权,并且使广大患者面对希望却因贫穷无法购买等阻碍社会进步的情况。笔者曾经在临床工作遇到影片中类似的贫穷病人时,也有过暗示患者家属可以发动广大挚爱亲朋去拜托经常去印度出差的朋友们代购药品,面对一个个面临死亡威胁的患者时别无他法。
我们要承认药品的研发是一项资金、精力、时间投入非常巨大的高风险科技创新活动。不保护专利,将不再有药业公司进行研究,这意味着得了病的人都没得救,更多的人会在病痛中死去,上至达官显贵,下至片中挣扎着的底层人群。一种新药的研发,首先要从信号转导通路等分子生物学层面开始研究,然后是细胞层面,接着是小鼠等动物实验,每一阶段实验都需要昂贵的实验设备,精密的仪器,并且能够完成实验的科研人员都是硕士、博士以上教育层次的,归根结底这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况且通常情况下研究成功的概率非常低,最后即使在动物实验上取得预期效果,在人体中也不一定达到理想效果,因为人与动物毕竟有很大差异。如果前期研究足够幸运,接下来还要进入临床实验阶段,合格的新药要经过立项、论证、临床前研究,还要经过一期、二期、三期临床试验等,每一步试验也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笔者在临床工作时期也参与过很多次药物临床试验,每一例患者的搜集、说服、经济补偿、长期追踪、统计数据等都耗费了大量财力,况且每期临床的试验样本数量都是庞大的,所以说目前世界上药品的研发成本是相当高昂的,一个药品研发成功付出的成本可能高达百亿美元,并且周期极长,以至于很多药品的创始研发者直到去世也没有看到新药的上市。而同时药品专利保护期只有20年,也就是说药品公司成功研发一个产品投入市场后,需要在20年内取回成本并获得盈利,所以这类药品价格如此高昂就不难理解了。
那么专利药品是否可以被随意仿制呢?试想一下这个场景,当大型制药公司冒着高风险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研发出来一个新药,正打算用这个产品来盈利时,结果另外一个厂家,把这个药品仿制出来,仅仅以药品的生产成本为基础(毫无研发成本)进行制定的市场价销售,同时法律放任这个现象的发生,广大患者肯定是要以便宜的价格购买同样药效的仿制品,那制药公司收回研发这个产品的所有成本就希望全无了,那么制药公司势必就没有动力去研发其它挽救更多生命的新药。当然现实情况中,也多次出现过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无偿将技术贡献给社会而促进了技术进步发展的情况,但这毕竟是个例,制药公司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是要符合市场规律的,而不是公益机构。一旦国家法律无法保证“专利”的经济市场,每个国家都如印度一样存在“强制专利许可”,那么所有的制药公司都不去研发,都等着现成的新药去仿制,那么广大患者就连希望都看不到了。
保护专利才是社会进步的源泉,近现代史上,为什么欧美国家的科技水平会远远领先于世界?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通过专利法案对科研成果的尊重,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有了专利保护,我们才有了创新的动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发明人可以在专利保护期内享受利益,保护期满后又促进全行业的发展,这种良性循环才是社会发展的正道。就攻克疾病而言,我们现在使用的大多数药品都曾经是专利药品,很多疾病在曾经都是不治之症,而现在我们却在享受着专利制度的红利。公立的高校、科研所的实力毕竟是有限的,专利制度可以调动全社会的资源来发展医疗水平,毕竟要攻克艾滋、癌症等疾病,还是需要更多的像诺华、罗氏、辉瑞等这样投资研发的制药公司,而不是某药集团那样大量资金用于广告推广,坐等新药专利期满的制药公司。
电影中的药企虽然是自私的,但是这种自私是必须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我们的理解,而不是唾弃和谩骂,没有他们,没有这种法律保护,疾病不可能得到治愈,社会不可能进步。所以在影片中,警察没有错,诺瓦公司没有错,从感情上讲,程勇也没有错。张长林最后劝程勇让其别干了,告诉他这世上有一种病是永远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
现实中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定不移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只有国家富强,才能更好的从制度上保护弱势群体,比如特定进口药品减免税、专利药品实验成功后国家应该给予补贴,以降低成本等;从经济上转移支付来惠及贫穷的患者,比如特定疾病特定人群免费医疗、从医保等社会福利上加入更多的像格列卫这样的药物进入报销目录等,这才是治疗“穷病”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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