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法律知识问答 · 企业用工篇(八十六)

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86Part.1实习用工模式是什么? 实习用工的特点在于主体特定, 即用工向对方是实习生 。

86Part.1实习用工模式是什么?
实习用工的特点在于主体特定, 即用工向对方是实习生 。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 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 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 培养方案安排, 由职业学 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 等单位( 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 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实习用工 。这种实习用工属于“非劳动关系用工”,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延伸,不受劳动法律的规制 。但实务中需要与在校生兼职用工和毕业生实习期用工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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