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一些商家借机哄抬物价,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1月23日对口罩等疫情防治商品价格上涨趋势发出警示告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有关商家在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作者:宋文来源: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一些商家借机哄抬物价,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1月23日对口罩等疫情防治商品价格上涨趋势发出警示告诫。